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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年临沂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为突出高职教育特色,积极探索引导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考查学生综合化、录取模式多元化,选拔出适合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临沂职业学院2017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磊
副组长:乔元信 张金祥张立强 滕向红 邹庆法
成员:尤洪举、谢宗强、程运申、王茂坤、杨东海、潘宝安、赵儒林、刘明远、张传亮、李光源、张洪忠、张运良、朱永君、刘志伟、张瑞军、于家泉
办公室主任:王茂坤
办公室成员:吕士华、王保义、郝文康
三、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临沂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4195
(二)学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四)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校简介:临沂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国办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占地 511亩,建筑总面积15.9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93亿元,馆藏图书33.7万余册,电子图书1500GB,仪器设备总值6358.90多万元。建有商贸物流、财务会计、建筑工程与管理、机械装备、电气自动化、电子信息、艺术设计、公共管理、餐饮旅游等9大类实训中心、99个校内实验实训室,拥有五轴联动加工中心、数控铣床、车削中心等各类先进实训设备4476台套,可开展248个实习实训项目和3大类25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学院设有会计金融、商贸物流、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现代服务6个二级学院,基础部、思政部、体育部3个教学部,图书馆、教育技术中心、实训中心3个教辅机构,社会化培训中心、开放教育中心、奥鹏教育中心3个培训机构,2个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和1个职业教育研究所。现有高职专业28个、五年一贯制专业5个,其中,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市级特色专业4个。
学院拥有一支以国家、省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为骨干的教学科研队伍,现有教职工55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39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101人,省、市首席技师3人,“双师型”教师169人,校外兼职教师93人。拥有省市级优秀教学团队4个,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省、市级优秀教师、教学能手20余人,振兴沂蒙劳动奖章获得者3人,国家、省、市级劳动模范3人。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全日制学生10167人、成人本专科教育学生9317人。
学院秉承“厚德强技,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采用“素质教育、技能教育两条主线,公共课、专业课、拓展课三个平台,校内、校外两个实训基地,教、学、做、赛四位一体”的“2324”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实施“订单教育”,积极探索现代学徒制育人模式,与300多家省内外知名企业和多所国内外知名院校达成“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协议。初步形成了“5+3” (五年制大专掌握3项技能)“3+2” (三年制高职掌握2项技能)一专多能人才培养、“五子登科”学历提升、全方位构建素质教育体系、线上理论教学与线下技能实践相融合等办学特色。
三、报考对象
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四、报考条件
(一)我校单独招生文史、理工类计划只招收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春季高考计划只招收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且所报单招类别必须与春季高考报名时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均按照《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四)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 报名及缴费
报名及缴费时间为4月6-10日,每天8:00-20:00,报名网址为我院官方网站(www.lyzyxy.com),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填报志愿
考生网上报名的同时填写所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选报1至3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完成缴费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
(三)缴费
按照鲁价费发[2016]9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30元/生,考试费40元/科,面试费50元/生,我院对每位考生共计收取120元报考费,考生须根据网上说明完成网上缴费。
六、招生计划与考试说明
(一)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夏考计划春考计划合计春考类别学制学费
(元/年)
1金融管理20 20 三年4800
2市场营销10515商贸4800
3国际商务25 25 4800
4连锁经营管理25 25 4800
5电子商务10515商贸4800
6建筑工程技术25 25 5000
7建筑装饰工程技术25 25 5000
8建设工程监理20 20 5000
9数控技术25530机械5000
10机电一体化技术25530机电一体化5000
11旅游管理101020旅游服务4800
12社会福利事业管理30 30 4800
13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校企合作)50 50 8800
14计算机应用技术(校企合作)301040信息技术8800
15旅游管理(校企合作)20 20 8800
16工业机器人技术(拟校企合作)30 30 8800
17空中乘务(拟校企合作)80 80 8800
合计46040500  

备注:我院工业机器人技术和空中乘务两个专业正在申报校企合作,实际收费标准以上级批复为准。如申报不成功,工业机器人技术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空中乘务学费标准为4800元/年。
(二)考试科目及形式
1、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中语文100分,数学、英语各50分,满分200分。
2、面试:考核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等,春季高考考生加试专业技能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
3、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之和,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
(三)考试安排
 
考试形式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笔试语文数学英语4月16日9:00-11:30临沂职业学院
面试面试4月16日 13:30开始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一)文化课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专家命题、制定评分细则,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监督。笔试考试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大纲要求命题,主要考查考生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礼仪等,夏季高考考生同时测试对所选专业的认识、学习志向与兴趣、个人爱好特长、未来就业打算及对所选专业其他相关素质的展示等;春季高考考生同时测试专业技能水平。
(二)考试组织与管理。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我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评卷。我校将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八、录取与公示
(一)实行学校负责的体制,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笔试成绩排名。我院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仍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公示预录名单:4月21日前由我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我院根据省考试院要求按时上报预录考生名单,经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 )依据《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九、免试录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应对应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必须于4月11日到我校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我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三)公示
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及审核材料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十、报到和复查
(一)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统一入学,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
(三)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生源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监督机制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我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的原则,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工作,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接受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监督,接受社会的监督,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开、公正。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十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临沂市罗庄区湖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76017
咨询电话:0539-2872066、2872077
交 通:长途汽车站乘4路、火车站乘70路公交车可直达学校。
十三、温馨提示
未尽事宜,请及时登录我校官方网站查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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