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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学校全称为淮南师范学院,始建于1958年,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取得“良好”成绩,2009年被确定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省级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校园占地面积1216亩,建筑总面积45万平方米。现设涵盖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6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8万余人。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的办学理念,倡导并实施实践教学小学期制、主辅修制,鼓励支持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与技能竞赛。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位居安徽省同类高校前列,连续四年获得“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被授予“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安徽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AA级)”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等荣誉称号。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校址:现有两个校区,其中,

泉山校区:安徽省淮南市洞山西路(邮政编码232038)。

东校区: 安徽省淮南市学院路(邮政编码:232001)。

五、录取规则  

  1、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高考外语语种,执行所在省(市)招生工作委员会的相关要求。

3、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性别比例限制。

4、进档考生录取专业(英语、商务英语除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分数清原则),即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果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调剂者,按照高考分数高低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或不能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外省市对录取有特别要求的,按照所在省(市)的规定执行。

  5、报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考生,根据进档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高低录取,且口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及以上。

  6、艺术类专业:省外单独组织校考的专业,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达到规定要求后,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使用省(市)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按照该省(市)规定的录取原则执行。

  7、考生加分政策按照各省(市)教育厅文件执行。

  8、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学位证书:颁发名称为“淮南师范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我校与英国伍斯特大学合作培养本科专业,培养模式为前三年在我校学习,由伍斯特大学派遣教师提供600学时/生的英语课程以及1/3以上专业课程课时教学,第四年根据学生意愿可以选择继续在国内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我校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或在伍斯特大学学习,成绩合格后将获得我校与伍斯特大学各自颁发的毕业及学位证书。

九、联系电话:0554-6863550(传真);网址:www.hnnu.edu.cn

十、其他未尽事宜由淮南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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