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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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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建设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2017〕1号)要求,现就山东省实验中学和山东省北镇中学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范围和人数
  山东省实验中学航空实验班面向除滨州市以外的16市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人数为100名。
  山东省北镇中学航空实验班面向全省招收普通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人数为30名。
  二、志愿填报
  滨州市考生只限报考山东省北镇中学。其他市考生可自主选报1所学校,不得同时报考2所学校。
  三、招生程序
  (一)招生学校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会同空军招飞机构制定招生简章,明确志愿填报方式、招生程序和招生录取办法等,由所在市教育局审定后,予以公布。
  (二)空军招飞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对报考学生的政治、体质、心理等方面进行考查筛选,确定合格名单,并将名单提供给有关市教育局。
  (三)各市教育局向招生学校提供有关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有关材料和本市中考成绩的“参考线”。
  (四)招生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自愿报考。航空实验班招生报名工作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学生收取报名费、考查筛选费和文化测试费等与招生工作有关的费用。
  (二)阳光招生。招生学校要将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办法和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公布相关举报电话和投诉邮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问题坚持“零容忍”,一经查实,将严肃问责。
  (三)加强配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招飞机构和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宣传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踊跃报考。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工作联络员如有变动,请及时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朱新峰    联系电话:0531-81916516
  电子邮箱:zhuxf@sde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