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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交流

普通高考高考交流高职高专研究生考试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的大学,是国家“111计划”、“卓越计划”入选高校,是我国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升学渠道、提高农村学生入学比例,经教育部批准,学校2017年将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及各省(区、市)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生对象
 
有关省(区、市)确定的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村学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为60人。
 
四、招生专业
 
考生在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具体可选择的专业(类)如下:
 
 
 
理科考生必须填报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文科考生必须填报2个不同的专业志愿,综合改革考生必须填报4-5个不同的专业志愿。
 
五、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7年4月20日-4月30日登陆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按照提示完成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报名注意事项》。
 
(二)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通过所属省(区、市)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的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5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测试安排:
 
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
 
1.报到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1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2.测试时间、地点:
 
2017年6月12日,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中国药科大学江宁校区;
 
3.测试内容:综合能力测试;
 
4.测试形式:面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学校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
 
(五)学校6月22日前将入选考生名单和专业在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经核查属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入选资格。
 
(六)高考志愿填报后,请入选考生登录我校本专科招生网下载、填写《中国药科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情况回执》,并按要求将回执回复至招生办公室。
 
六、录取政策
 
凡取得我校入选资格,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和我校公示的入选专业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的考生,学校给予录取政策如下:
 
高考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B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七、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政策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八、监督机制
 
学校进一步加强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对考试录取全部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各类信息的公开公示,坚决防范和严肃处理暗箱操作、徇私舞弊、权力寻租等行为。
 
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电话:025-86185570
 
九、费用说明
 
免收考试费,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提供补助。
 
十、奖助政策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学校设有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主导,“贷、助、勤、补、免”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3271319、83271422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邮编:211198
 
联系网址:中国药科大学本专科招生网http://zb.cpu.edu.cn/
 
十二、本招生简章由中国药科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