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障山东万杰医学院201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诚信办学,实事求是地做好招生工作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万杰医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山东万杰医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过境路246号(邮编:255213) 第六条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七条 批准时间:1999年3月(专科)、2008年4月(本科) 第八条 学校基本情况: 山东万杰医学院是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始建于1995年,2008年资产重组后,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特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的“国企公有高校”。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坚持办学的社会公益性,连年加大办学投入,育人环境大大改善,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学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核心价值体系培养学生全面素质,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健康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学校以“允理允能、精益求精”为校训,以“施优教服务人民”为办学根本宗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坚持“三个相信”的学生教育观(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向善的、相信每个学生都是可塑的、相信每个学生都能够成才),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护理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药学为特色的应用型本科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全国,为社会培养矢志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应用型人才。 学校占地830.4亩,建筑总面积43.9万平方米。建校以来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现固定资产9.6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01亿元。学校建有医学基础、护理、口腔、药学、影像、临床6个实验中心,共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物理等219个实验室,有51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106.1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千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和现代化。 学校现有教职工915人,其中专任教师762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286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 学校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加快内涵发展,加强专业建设。现有教育部 “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药学);省级示范建设专业2个(护理、医学影像技术);省级特色专业3个(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2个(医学影像、护理);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生物医学工程重点实验室1个。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药物制剂专业为我校特色名校建设工程重点专业。为了办出特色,学校根据医疗市场人才需求,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的人才、设备优势,确定把医学影像、药学等专业作为特色专业进行强化建设,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近5年,承担上级各类教改、科研项目189项,成果奖励142项,主编或参编教材74部,发表论文2300篇,有力地推动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学校现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并与中国人民解放军148医院建立了“军民共建医学教学基地”。学校在省内外建立了6个三级临床教学医院和120余个教学实习单位(其中三级医院近30家),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和实习医院教学条件完备,教学过程组织严格,教学效果良好,能够充分满足后期临床教学和实习需要。 学校举办单位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商集团”)是以现代零售为主业,以制药和房地产为重点产业,涉足旅游、教育、传媒、投资等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位列全国500强企业第241位。拥有 “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员工20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城市服务技术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 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科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力保障。 学校十分注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广泛认可。2004年在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 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 。 我校具有专升本招生资格,2014年列专升本招生计划570人。我校专科毕业生可参加专升本考试,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度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章 专业设置及计划 第九条 专业设置 1、本科专业设置: 学校本部设医学类专业8个:临床医学(学制5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4年,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学制4年)、药学(学制4年)、药物制剂(学制4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4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4年)、康复治疗学(学制4年)。 济南教学点(商学院)设商科类专业11个:市场营销(学制4年)、电子商务(学制4年)、财务管理(学制4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制4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制4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制4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制4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制4年)、电子信息工程(学制4年)、软件工程(学制4年)、物流管理(学制4年),上课地点设在济南东部大学城。 2、专科专业(学制3年)设置: 临床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针灸推拿(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医药营销。 第十条 特色专业简介 : 1、护理专业(本、专科) 护理学专业是国家人才紧缺型专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我校199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生,200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护理学专业本科生,2012年获得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目前,在校本科生853人。学校非常重视护理学专业的发展,本专业于2001年被列为学校重点专业;2005年和2010年护理专科层次分别被评为山东省“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进行建设;2013年护理学本科层次被评为“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护理学专业拥有一支思想素质好、科研能力较强、教学经验丰富、爱岗敬业和学历层次、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基本合理的教师队伍,能满足本专科教学的需要。多位教师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以上, “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占86%。其中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 2011年护理学专业本科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护理学专业实验教学设施完善,建有1123平米的教学实训中心,有模拟病房、护士站、治疗室、形体室、抢救室、多媒体示教室等基础设施,能同时满足200多人上实验课需要;有成人和儿童护理模型、呼吸机、除颤仪、洗胃机、心电图机、婴儿保温箱、输液泵等多种实验仪器和设备,能满足实验实训教学需要。为强化实践教学,促进学生的知识、能力的转化,学校与省内外教学实习医院签订协议,建立了近百所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提供了稳定、持久的基础保障。 护理系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教学开展教科研活动,按教学、科研同步发展的原则,积极组织教师从事各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并把教科研成果运用到具体的教学工作中。近年来,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教科研课题8项;校级教科研课题34项;主编或副主编教材14部;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2篇;获得省级教科研奖励10项。 护理学专业毕业生适宜在各大医院、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等工作,就业岗位需求量大,就业市场前景广阔。我校护理学专业连续三年就业率在95%以上,对口就业率逐年提高;本科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100%;毕业生广泛分布在省内外二级及以上医院就业,其良好的工作表现获得了用人单位的好评。 2、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专科) 医学影像系设有影像专业、影像基础2个教研室及医学影像实训中心,现有专兼职教师81名,其中医学影像专业学术带头人2名,教授6人,副教授31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38.2%;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聘用了享受国务院津贴、山东省专业拔尖人才作为本专业建设的学科带头人,引领专业发展并取得了累累硕果:①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分别于2005年、2007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点;②承担了教育部、卫生部“十一五”规划教材《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和《医学影像成像原理》两门专业课程教材的主编工作;③专业基础课程《医学影像成像原理》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④近几年承担各级各类教科研课题10余项,出版专著2部,发表论文50余篇,获各级教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⑤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教学团队2010年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 为了适应医学影像专业教学需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实验实训条件,学校投入巨资为医学影像系引进新实验设备,建设新实验室。目前,医学影像系拥有X线机实验室、CR实验室、DR实验室、CT仿真实验室、MRI实验室、MR分析实验室、B超实验室等25个专业实验室,实验室总面积近1300平米;在附属淄博万杰医院建设了实训基地,拥有CT室(64排螺旋CT)、DR室(飞利浦双板DR)、MRI室(3.0T超导磁共振)、ECT室、4D-PET室、放疗计划室等实习、实训科室,该实训基地设备先进,特色鲜明,用于学生实验实训的专业课程实验设备总数量662台/套,总价值达4000余万元。 近年来,本专业在人才培养上取得了较大成果,毕业生就业情况良好,2008级(57人)和2009级(64人)毕业生就业率分别达96.5%和96.9%。2010级医学影像本科专业学生参加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学会第一届医学影像技术临床技能竞赛,取得了了团体三等奖、个人总成绩三等奖第一名的较好成绩。 3、药学专业(本、专科) 药学系于200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统招药学专业专科生,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药学专业本科生,拥有药学本科、药物制剂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和药学专业专升本招生资格,现有在校生900余人,其中本科生497人。学校非常重视药学专业的建设与发展,专业建设水平迅速提升,取得了一系列国家级、省级成果。2011年,药学本科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山东省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批准建设,《药理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2012年,药学本科专业获批为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也是我校唯一一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014年,我校被评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其中药学本科、药物制剂本科专业是两个重点建设专业。 药学系共有专兼职教师45人,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硕士以上学位占74%,师资队伍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合理。专业教师中“双师素质”教师占78 %,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名,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1名,淄博市高校系统优秀教师2名,校级教学名师1名。近三年,药学系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的科研优势,重视教科研结合,确立了以科研促进教学、科研为教学服务的研究思路,取得良好效果。先后主持省级教科研立项课题13项,主持校级教科研课题20余项,发表论文50余篇,其中SCI收录25篇,荣获山东省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项,淄博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主编教材4部,副主编教材6部。 药学系始终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标准”的原则,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毕业设计、挑战杯科技创新比赛、专业技能大赛等加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现已有169名本科生进入实验室开展毕业设计,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高。 药学系下设系办公室、学生管理科、药学教研室、药理教研室、化学教研室及药学实验中心。实验中心设有药剂学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药理学实验室等专业实验室,拥有应用药学教科研创新平台,总面积1000余平米,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红外色谱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电化学工作站等价值300余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完全满足校内实践教学需求。2013年,学校与淄博奈琦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织优势资源成立“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建成近300m2的标准GMP生产车间,实践教学条件进一步完善,积极推行“工学结合、学做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取得较好效果。此外,药学系与福瑞达医药集团、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山东中嘉华扬有限公司、山东宏益腾药业有限公司等10余家医药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初步形成了“产学研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药学专业开展校外实习、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提供了良好平台。 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药学系办学水平社会声誉度逐年提升,就业率连续四年在97%以上。2014届毕业生中,已有50%学生通过“实习+就业”模式与企业达成了就业意向。毕业生凭过硬的理论知识、技能、良好的工作表现赢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面向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我校本专科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分别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考试的省份需达到相应科目合格等级或及格分数线。 第十三条 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六条 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 第十七条 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收、退费标准及助学政策 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 1、本科类: 临床医学10800元/年; 护理学、医学影像技术、药学、药物制剂、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学9800/年; 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电子商务、食品质量与安全、软件工程、物流管理8800/年。 2、专科类: 针灸推拿、药学、医学营养、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美容技术、医药营销6300元/年; 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6800元/年; 临床医学7400元/年; 口腔医学7500元/年。 第十九条 退费标准: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助学政策: 学校每年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为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获得者为6000元),设有《国家助学金》(获得者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等助学金。已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 第六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万杰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山东万杰医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 学位证书颁发: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 其 它 第二十三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www.sdpec.gov.cn)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gaokao.chsi.com.cn)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负责部门: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6265665、4318888、4650677、6265661(传真) 电子邮箱:wjyx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址:http://www.wjmu.net 监督举报电话:0533-4619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