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 见》(教学【2014】18号)要求,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紧紧围绕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选拔符合学校培养要求、具有突出学科 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将严格按照 “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要求进行。学校纪监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科学选才、公平公正。 招生计划:2015年自主招生计划在学校本科计划6300的5%(315名)以内。 招生对象:具有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综合素质全面、志向远大、有志于成为相关学科专业精英人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2015年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报考类型和招生专业详见附表。 一、报名条件 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择优给予考试资格(同等情况下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考生适当倾斜): 1. 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其中: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免笔试);全国 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 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其中: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2.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高中组全国二等奖及以上;“全国中学生新概念作文大赛”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二等 奖及以上;在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和教育部主办的科学营活动征文比赛获奖者(其中:报考语言类、新闻类、法学专业,免笔试)。 3.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科协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主办的科技创新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以及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优秀学员称号等(其中经主办单位组织、我校专家组认定为优秀者,报考相关专业免笔试)。 4. 高中阶段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特长和创新潜质(主要包括在对数物化生及信息类等有浓厚兴趣、单科成绩一贯优秀或有突出表现,或在外语、写作、演讲方面具 有较强的能力),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可经中学(任课教师和校长)或相关领域两名专家实名推荐。理科考生可报考理学类和信息类所含相关专业、辛辛那 提联合学院所含专业、工程类的采矿工程、冶金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等专业,文科考生可报考外国语学院、新闻学院、法学院所含专业。 二、报名程序 自主招生分为人文及社科类、理学类、信息类、工程类、建筑类等5个报考类型(详见附件)。考生可选择一个报考类型和其中5个专业志愿,并服从专业调剂(限所报类型中的专业)。 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5年3月1日00:00时至2015年3月20日24:00时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完成报名信息录入,上传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a。成绩单:由中学教务部门出具的高中三年各期学业成绩单(含单科和总分排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b。综合素质评价表,须加盖学校公章。 c。支撑材料:高中阶段获奖证明、署名第一的作品、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证明材料。 注: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本人近期创作的素描作品一件及其他支撑材料(素描作品要求:静物,纸张:8开素描纸,画纸右上角折角内署名和省份、报考号)。 以上申请及支撑材料全部通过电子版(扫描件)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并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功能打印后装订成册(A4纸,素描作品单独处理),邮寄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建议用EMS中国邮政快递)。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5日(以抵达地邮戳为准)。 推荐信:考生可提供中学(任课教师和校长)或相关领域两名专家亲笔签名的推荐信(写明推荐理由、对被推荐人在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评价,含推 荐人职务职位、联系电话)。推荐信须由推荐人单独邮寄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否则无效(建议用EMS中国邮政快递)。截止时间2015年03月25日(以抵 达地邮戳为准)。 三、资格审核及公示 学校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给予考试资格。申请结果请于4月30日后在报名系统“考试资格审核结论”中查询。 四、考核选拔 考核时间:2015年6月13或14日(具体安排5月中旬见网上通知)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 考核内容: 1. 笔试(满分100分,时间60分钟): 文科:语文(阅读与写作)理科:物理(实验与应用) 2.面试:按照报考类型参加面试 (1) 综合素质面试(2)学科专业面试 五、划线公示 学校根据报考类型和计划,按照综合分{笔试成绩(40%),综合素质评价(10%),综合素质面试(20%),学科专业面试(30%)}(免笔试者 综合分除笔试成绩以外),合格总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2倍。所有合格考生将通过重庆大学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录取。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其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5年6月30日前登陆重庆大学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zhaosheng.cqu.edu.cn/】补填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等高考信息。 七、录取原则 经公示无异议的合格考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 报考理学类、信息类、辛辛那提联合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学院、法学院以及冶金工程、采矿工程、工程力学、测绘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 2. 报考土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下同。)。 3.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高出我校在当地的模拟投档线上20分(其中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折算)。 4. 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其高考成绩须高出当地一本线上30分(我校模拟调档线与当地一本线之差低于30分的省,达到我校模拟调档线即可。其中高考总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高考总分折算)即可录取。 专业安排顺序:1.免笔试考生;2.其他考生,参考专业志愿和综合分确定专业。 八、其它 1.学校自主招生领导机构:重庆大学招生领导小组。 2.学校自主招生监督机构:重庆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 投诉及申诉电话023-65106714、65103501 3.学校执行各省级招办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 4.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一经核实学校将按照规定取消其入选或入学资格,并上报该省招办及相关部门。 5.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6.本简章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1,65102370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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