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的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题写校名),2010年3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女子学院,是世界女子教育联盟成员。 学校现有教师6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239人,博士、硕士375人。拥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专家、学者。 学校现有在校学生万余人,设有11个系(部、中心)、28个本科专业。学校各类教学教育设施设备齐全,逸夫图书馆藏书近百万册,拥有120余个校内实训室,60余个校外实习基地。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长沙市,与省人民政府毗邻。校园绿树掩映,鸟语花香,是莘莘学子陶冶情操、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秉承“懿德睿智、笃行臻美”的校训,致力培养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四自”精神和传统美德的高素质女性人才,学生在国际、国内大赛中多次获得优异成绩。毕业生就业率90%以上,学校连续三届九年被评为“湖南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多次被评为湖南省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优秀单位。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学校是“全国三八红旗集体”、“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平安单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园林式单位”,是全国首批妇女/性别研究与培训基地、湖南省公民礼仪素质研究基地、湖南省湖湘女性文化研究基地、湖南省高等教育(女性教育)学科研究基地、湖南省教育科学现代家政教育研究基地,并获批“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与“企业管理”等湖南省“十二五”重点建设学科。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对外交流与国际合作日益扩大,与俄罗斯、美国、日本、马来西亚、韩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和校际交流关系,已成为我国女性教育国际交流的重要窗口。 学校只招女生。2017年面向全国招收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声乐、器乐方向)、音乐表演(声乐、器乐方向)、舞蹈编导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等艺术类专业。 一、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拟在全国招生数招生计划学制学费元/年考试科目名称 音乐130202音乐学(声乐/器乐)105四年6000声乐或器乐主专业作品一个视唱(现场抽题) 音乐130201音乐表演(声乐/器乐)35四年8000声乐或器乐主专业作品一个视唱(现场抽题) 播音130309播音与主持艺术80四年8000自备稿件、指定稿件、即兴评述或模拟主持 舞蹈130206舞蹈编导35四年8000舞蹈剧目一个、基本功 美术130401美术学30四年8000素描、色彩 美术130504产品设计30四年8000素描、色彩 美术130505服装与服饰设计120四年8000素描、色彩 美术130502视觉传达设计90四年8000素描、色彩 乘务520503空中乘务(专科)120三年8000形体测试、语言表达 、才艺表演 总计 645
注: 1、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计划暂定为全国645名,各省最后计划确定以各省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以上学费属2016年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6年湖南省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和须知 考生在取得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合格证和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合格证,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报考我校。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专业身体条件要求: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无夜盲,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空中乘务考生身高在1.63米至1.73米之间,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其他身体条件以符合《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特格检查鉴定标准》。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清姓名);并需填写《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请注意身份证号码、考生号或报名序号、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是否填写正确,如填写不清楚由考生自己负责。 考试时必须持各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或《专业考试通知单》、报考我校的《准考证》及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美术类专业自备画具,试卷纸张由学校统一准备;音乐表演专业自备服装和除钢琴以外的乐器。 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将违纪情况上报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 考生只能参加我校在考生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得跨省报考。 三、设点省份与考试时间安排 湖南女子学院2017年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时间、计划表 序号省份类别考试地点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各省计划 1山西美35太原师范学院网报:1.17-2.92.1167 音15、舞5山西艺术职业学院2.7-82.9 播音12山西传媒学院网报:12月26日到30日1.14 2江苏舞5、播音10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报:1.11-151.1915 3广西美30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1.17-181.1950 音10、舞5、播音5广西师大音乐学院 (桂林)2.7-82.9 4新疆美20、音10、舞5、播音8新疆师范大学待定待定43 5甘肃美30、音15、舞15、播音15兰州艺术学校2.10-2.112.1375 6山东空乘30淄博考点网上报名时间:1月12号到19号,2月3号到4号2.860 音15、舞5、播音10 7贵州音15、舞5、播音5贵州师范大学音乐学院1.10-111.1225 8河南美55、音25、舞5、播音15郑州铁六中(老校区)网上报名2.9-132.17100 9河北美40、播音10,音乐10,舞蹈5河北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南校区(美术)美术2.7-8日2.1065 河北信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音乐、播音)音乐、播音2.7-8日2.9 河北招考大厦(舞蹈)舞蹈2.6-7日2.8
注:今年我校拟在9个省设校考点,如无特殊情况,以上时间不会变化。如有变动,我校会在官网上单独公布。以上计划(不包括湖南省也不包括承认联考成绩的计划)为暂定计划,最终计划以各省教育厅考试院公布为准。凡网上报名的请关注当地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四、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声乐) ①形象考察;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备曲目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钢琴伴奏); ③视唱(现场抽题)。 2、音乐学专业(器乐) ①形象考察;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2首作品,抽考一首;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乐曲2首,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③视唱(现场抽题)。 3、音乐表演专业(声乐) ①形象考察; ②声乐作品演唱:自备曲目一首(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钢琴伴奏); ③视唱(现场抽题)。 4、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①形象考察;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2首作品,抽考一首。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筝、二胡、阮、中胡、琵琶、扬琴、竹笛、唢呐、笙、民族打击乐等):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乐曲2首,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③视唱(现场抽题) 5、舞蹈编导专业 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6、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①形象气质与上镜效果; ②语言与主持能力考察:自备、指定稿件朗读、即兴述评或模拟主持; 7、空中乘务专业 ①形体测试:身着非连体泳装首先进行形体测试,并做规定动作进行形体观察,然后进行行走步态测试; ②语言表达:用中英文朗诵指定稿件、回答评委提问; ③才艺表演:仅限于舞蹈、声乐、朗诵、小品、曲艺、健美操和武术其中的一项,所需物品自行准备。 8、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 ①素描:考试时间150分钟 ②色彩:考试时间150分钟。 五、录取原则 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下述条件,结合本人志愿和分省招生计划数,适当兼顾地区间平衡,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一条 前提条件:各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市、自治区)规定的相应层次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二条 考生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综合分相同者,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如专业再同分,则再依次按语、数、外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三条 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其它省市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分)。 以上为省外艺术类专业校考录取原则,湖南省采用联考成绩,按文化加专业总分录取,其它采用联考成绩录取的省份的部分专业,同校考录取原则。 六、相关问题说明 1、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请于2017年4月中旬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艺术类专业考试是否合格。我校同时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学校不接受电话查分。特别提醒:考生现场确认的时候务必记住我校给予的准考证号,以备以后查分使用。 2、本简章所公布的学费属2016年标准,供参考,如有变动,按2017年湖南省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3、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4、我校针对全校困难学生的奖助学金有:(1)国家励志奖学金;(2)国家助学金;(3)游学奖;(4)特等奖学金;(5)优秀特困生奖学金等。 5、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邮 编:410004 电 话:0731—85570812,82825069、82825068、82766142 传 真:0731—85652796、85686411 邮 件:hnndzb@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nd.com.cn/ 招生网址:http://www.hnnd.com.cn/zsjyc/zs/index.jsp 本艺术类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属于湖南女子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