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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上报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信息的通知

  11月20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台了《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首次实行网络报名】

  据悉,11月20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台了《关于2015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与招生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减轻考生负担,保证考试安全,2015年省外院校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我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省外院校艺术考点仍设在我省济南、青岛、淄博、潍坊4市。

  2015年省外院校来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可自行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进行报名、缴费。

  【开始时间】

  2015年2月2日

  【截止时间】

  为所报院校开考前2天。(春节期间:2015年2月11日-24日 网报系统关闭。)

  【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

  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招生实行全省统一考试。美术类考生须达到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方可报考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未达到美术类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美术类专业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仅适用于本校。

  (二)非美术类专业考试

  非美术类专业仍实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的办法。所有普通本科院校的本科专业均可在我省统一设置的考点组织专业考试。

  高职(专科)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考试[经教育部批准,可以在省级统考基础上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个别无法对应的高职(专科)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方可安排考试。未经批准进行考试的,考试成绩一律无效,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

  【14位唯一的考生身份代号】

  我省艺术类考生于2014年11月13日—21日进行夏季高考网上报名,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发给《山东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专业测试报考证》(简称《报考证》),并生成14位考生号,即“1537**********”。考生号是我省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唯一的身份代号,招生院校上报专业考试成绩时必须准确无误地使用考生号。

  山东考生无论参加省内还是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必须出示《报考证》、身份证和所报考高校准考证,考点或招生院校核对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参加专业考试。

  为强化考风考纪,考生在任何一个考点被确认作弊的,将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