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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一、学校简介
嘉兴学院(院校代码:10354)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组建的,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普通本科高校,校址所在地嘉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南文化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学校现有越秀、梁林和平湖3个校区,校园面积1800亩,校舍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世界著名物理学家、香港科技大学原校长朱经武教授受聘为学校名誉院长。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5000余人(不含独立学院),成教在册学生10000万多人。教职工18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近56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33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10余人。学校建有经济管理实验中心、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等9个校级实验中心,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嘉兴市重点实验室5个。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亿元,图书馆藏书178万册,电子图书170余万册。嘉兴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思政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也是浙江省高校党员干部教师革命传统教育培训基地。
学校秉承“方正为人勤慎治学”校训,营造“求是求真求正”校风,致力于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提升应用研究能力、社会服务能力、文化传承与创新能力,努力建设成为一所“有特色、善创新、高水平”的地方应用型大学。
二、嘉兴学院设计学院简介
嘉兴学院设计学院是学校重点建设的学院之一,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学院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工业设计等5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100余人;拥有独立的艺术大楼,艺术与设计实验中心为省级实验示范中心。学院按学科专业要求进行标准化建设,教学、科研、管理设施都达到了国内同类院校的一流水平。
设计学院致力于师资队伍结构的优化和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拥有正副教授15人,有多名中国美术家协会和设计师协会会员。近年来,师生作品获得了国家教育部科研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在“国际艺术设计展”、“全国美展”、“全国艺术设计展览”、“全国首届水彩艺术展”、“全国青年美展”、“全国第水彩、粉画展”等参展并获奖。多位教师的作品在美国、法国、日本、英国、香港展出或获奖,教师作品分别被中国教育基金会、中国文化部艺术交流中心、河南省美术馆、青岛美术馆、上海美术馆及韩国江陵市美术馆等机构收藏。学院积极开展对外学术交流活动,邀请外籍教师,国内同类高校的知名专家、学者前来执教讲学及合作研究。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中国科教评价网、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联合发布并公开出版了《2017-2018中国大学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我院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被评为5星专业(全国排名前5%),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2个专业被评为4星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教学成果,荣获2016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
三、招生专业介绍:
(一)视觉传达设计(本科,梁林校区就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于一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高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达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中外设计史、消费心理学、设计素描、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装饰图案、版式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包装设计等。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在视觉传达设计行业及企划设计部门、数字媒体及印刷出版行业、电子商务企业、文化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从事艺术设计专业工作;报考视觉传达设计及设计理论方向硕士研究生。
(二)环境设计(本科,梁林校区就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项目策划与经营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体现厚基础、知工艺、重技能、上手快等特点,能在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景观设计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也可在教育机构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色彩、计算机辅助设计、画法几何与透视、AUTOCAD、3DS MAX、环艺表现技法、装饰材料与构造、景观材料与工艺、景观生态学、公共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展示设计、模型设计与制作等。
专业特色:以美丽乡村为抓手进行项目化、真题实做、以赛带练等形式促进应用型大学人才培养,从室内、景观、公共艺术等方面介入、深化、设计、直到项目完成。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在环境设计行业及企划设计部门、装饰企业及装饰设计部门、文化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专业工作;报考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及艺术设计理论方向硕士研究生。
(三)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梁林校区就读)
培养目标: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之掌握服装与服饰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够理解服装与服饰设计的概念,掌握设计方法,通晓从灵感到表现、从绘画到造型的全过程,具有各类服装款式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成衣制作、商品展示设计等能力。适合创新时代需求,培养具有较强的设计创造能力和动手制作能力,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结构设计、服装营销学、服饰色彩设计应用、服饰图案设计应用、服装设计、服装品牌策划、面料塑性、服装工艺与制作、立体裁剪、服装创意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与服装技法综合表现、中外设计史、中西服装史、高级成衣整体设计。等。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能在服装行业及企划设计部门、文化机关等企事业单位与应用研究型领域、艺术设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服装设计、服饰配件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服装品牌管理、终端市场形象推广和专业教育培训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及艺术设计理论方向硕士研究生。
(四)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平湖校区就读)
培养目标:通过本专业学习,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政治素养、道德涵养和职业修养,具有较强的学习、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精神,具有服装设计、服装结构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能在服装设计、生产和终端销售等企业从事服装产品设计与开发、服装品牌管理、时尚买手、电子商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业技能人才。
主要课程:时装画技法、服装设计基础、服装材料学、中外服装简史、服装立体裁剪、女装结构设计、女装成衣工艺、女装设计、服装产品开发、服装买手实务、服装市场调研、服装店铺运营与管理实务、服装陈列设计、服装视觉营销等。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毕业生能在服装品牌公司、服装设计工作室、线上服装设计公司等时尚企业从事服装设计、服装品牌策划、服装营销、货品管理、时尚买手、服装陈列、服装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专升本。
(五)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平湖校区就读)
培养目标: 通过本专业学习,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数字媒体领域中的短片制作、编导艺术、摄影艺术、UI设计、交互设计、视频编辑与特效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在网络媒体公司、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电子商务企业和各企业设计部门,培养在生产、服务第一线从事导演、编剧、摄影师、视频剪辑师、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UI设计师等工作,并具备相关岗位实际工作的专业基本能力和职业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学习、创新和实践精神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数字媒体艺术概论、短片制作、编导艺术、摄影艺术与技术、视听语言、影视经典批评与方法、数字影像合成、数字视频剪辑、数字绘画、数字图像处理、二维动画制作、交互设计、界面设计、网页制作等。
就业或继续深造去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能在能在网络媒体公司、传媒机构、广告公司、电子商务企业和各企业设计部门,从事短片制作、编导艺术、摄影艺术、视频后期与特效、平面设计、网页设计、UI设计、广告设计等方面的工作;专升本。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层次学制计划
人数招生范围学费
(元/学年)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本科4年93(1)浙江省内(101人);
(2)浙江省外:湖南、安徽、河南、吉林等(52人)。1000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4年60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科3年90浙江省9000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科3年90

  注: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说明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外语要求:设计学类(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设定英语单科合格线,按满分150分制计算,要求60分(含)以上。
  (二)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具体方式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报考对象和条件参照各省艺术类统考安排和要求执行。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合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次择优录取。考试综合分由艺术类专业和文化课两部分组成,考生均须参加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1)浙江省:综合分=专业课成绩(浙江省统考成绩)×7.5×50%+文化课成绩×50%;
  (2)河南省、湖南省、吉林省:综合分=专业课成绩(省统考成绩)×100%+文化课成绩×100%;
  (3)安徽省:综合分= (专业课成绩/专业满分)×70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300。
  2.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报考嘉兴学院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含平行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3.本年度招生的专业不作加试要求,享受加分和降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对于文艺、体育有特长的考生,进档后将优先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以上录取原则若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四)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六、其 它
  (一)新生入校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二)办学地点:1.梁林校区: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邮编:314001;2.平湖校区:浙江省平湖市钟埭街道宏建路888号,邮编:314200。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嘉兴学院网址:www.zjxu.edu.cn
  嘉兴学院招生信息网址:admission.zjx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3-8364 0000 传真:0573-8364 2036 或 8364 2017
  QQ咨询号码:2488 10354 、2488 13291
  联系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 邮编:31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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