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945
第五条 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 学院基本情况
1999年由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建设山东联合大学,开始学历文凭招生;2000年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招收专科学生;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高职在校生9535人。学校占地面积663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60790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32908.49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301.9782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515册,教学用计算机2662台。
我校建设了一支由教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工程师、“双师”型讲师组成的专业教师队伍,共有各学科专任教师437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2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校级教学名师22名,骨干教师160多名;外聘教师主要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驻济高校。
学校下设财贸、工商管理、信息工程、汽车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五年制高职七个二级学院。目前,我校统招高职专业55个,涵盖财经、商贸、电工电子、信息技术、土建、汽车、机电一体化、旅游服务等14 个专业大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精品课程11门,省级教学团队2支,省级品牌专业群1个。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彰显了学校内涵建设成效,将极大地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步伐。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范围
第七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表演艺术专业。
备注: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各省报考指南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招生范围
学校拟在山东、山西、安徽、甘肃、河南、河北、贵州、四川、内蒙古、新疆10个省份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所有省份认同本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专业考试。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第十条 对文理兼招专业,按专业总计划文、理科考生统一排序录取。
第十一条 对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专科(高职)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投档考生,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按专业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表演艺术认可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合格成绩,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表演艺术专业7500元/学年;动漫制作技术专业8000元/学年。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6‰;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奖学金与助学金不可兼得。
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8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建设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其他生源地学生可根据当地政策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协助出具在学证明。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学生(大二年级、大三年级)可参评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比例为大二、大三在校生的1‰和0.5‰。毕业时优秀学生可参评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参评比例为毕业生总数的5%。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可参评专业素养优秀学生、专业理论学习标兵、专业技术操作能手、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生等七类荣誉称号,参评比例在15%-40%之间。
第十七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合格达到各专业培养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传 真: 0531—87993614学院网址:http://www.suu.com.cn
邮政编码:250316电子信箱:shenghanzhaoban@163.com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2017年填报志愿指南、我校网站:http://www.suu.com.cn或者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