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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12月18日起现场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昨天,山东省招考院发布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现场报名时间是2014年12月18日至24日,现场报名地点由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指定。济南、青岛、潍坊请到所在市自学考试网站报名,济宁、油田请到当地自考办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须提前咨询持卡银行

网上报名(http://www.sdzk.gov.cn)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至27日,2015年2月5日至6日。已取得《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事先开通银行借记卡的“网上支付”功能支付报名费用(现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请提前咨询您的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考生必须是在职人员 部分专业有限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开考要求,均可报名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已开考的专业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报名点对委托开考的专业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特别是中药学、护理学、药学、公安管理等专业,必须按专业开考文件规定的要求严格审核考生资格,考生必须是行业在职人员;部分专业限制地市和考生资格报考。

  报考手续由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按规定执行

  首次报考的新考生持身份证、老考生凭《山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到当地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填涂相关的表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报名考务费45元/科。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到每次考试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号码,报名所需要的表卡必须由考生本人填涂,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代填或代涂,切忌使用不同的姓名或同音字,否则影响毕业,责任自负。

  持身份证入场 诚信应考

  所有考生必须持《身份证》、《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必须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参加自学考试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教育考试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自考查分热线为16889266。

  (新浪山东实习编辑 陶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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