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出台政策支持乡村教师 统筹安排教师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促进乡村教育发展,关键在乡村教师。记者从5月5日上午召开的海口市政府常务会上了解到,该市颁布《支持乡村教师实施计划(2015—2020年)》(下简称《计划》)。通过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和职业成就感,使优秀师资“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据了解,由于海口没有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计划》将乡村教师的范围限定为:全市公办乡村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包括乡镇中心学校教师、村小(教学点)教师。
在具体措施上,《计划》重点将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明确了两个优先:今后市、区教育部门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的优秀师资,每年招录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优先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针对乡村学校紧缺学科、薄弱学科的师资需求,定向培养优质师资。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统一安排到乡村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任教。探索聘请退休的特级教师、学科骨干教师等候鸟型人才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的优质师资助推机制。
在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以及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方面,将对海口乡村教师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补助。落实教师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攻策,每年组织乡村教师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逐步为每一所乡村学校建设教师公共厨房。
为解决乡村教师住房困难,《计划》规定,将符合规定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海口住房保障对象管理范围,统筹安排保障性住房予以配租或配售。落实教职工住房货币补贴政策。支持在乡镇集中建设一定规模的乡村教师周转住宅,重点向村小、教学点倾斜。
为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海口将实施乡村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确保全体乡村教师、校长每年接受不少于72学时的培训,到2020年,全体乡村教师、校长每年接受培训学时不少于360学时。实施乡村教师教研支持项目。支持乡村教师提高学历。
另外,《计划》明确,海口将出台该市中小学教师违反师德处理办法,并把每年的9月份定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月。海口市相关负责人在常务会上表示,要对《计划》的实施效果开展第三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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