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高质量就业,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根据我校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深造。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服务中心,下设录取工作组、命题考务组、纪检监察组等工作组。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中职类考生)考试资格者。
四、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及方向43个,计划2490人,具体专业和计划见附件。我校可根据报考情况,调整招生计划人数。
五、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工作内容
3月22日9:00 —3月27日18:00考生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
4月2日—4月3日每日8:30—17:00,中职类考生本人报送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技能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送地点:我校学生活动中心301室。
4月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yrcti.edu.cn/),公示考生名单。
4月6日8:30 —4月8日17:00考生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4月8日15:00—17:00考生可以到我校实地查看考场,也可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考场。
4月9日8:30—10:30文化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
10: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文、理科考生)
14: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文、理科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无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
4月10日—11日阅卷、统分。
4月12日8:30 —4月14日17:00发布考试成绩,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4月15日—24日拟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5个工作日)、征集志愿。
4月25日—30日拟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5月4日—5月7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办法
报考我校单独招生的考生,请于2017年3月22日9:00至27日18:00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pzwb.heao.gov.cn)填报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进行不超过两次的志愿修改,考生的志愿以网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为准,填报时间截止后将无法更改。
1.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5个专业志愿,我校各专业志愿为平行志愿。
2.公示考生名单
2017年4月6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yrcti.edu.cn/),公示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名单。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具有考试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4月6日8:30至8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1.命题与考试
试卷命题、印刷、运输、保密与考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规定的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进行。
2.评卷与成绩发布
学校组成评卷小组,制定严格的评判标准,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组织实施评卷工作。评卷结束后将发布考生成绩,接受成绩复核申请。
八、考试科目及办法
考试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试评价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方式进行。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对知识能力的要求,“文化素质”评价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知识;“职业技能”评价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地点设在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1.“文化素质”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分值合计300分。
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语文+数学)×1.1+英语×0.8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E等级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50分。)
(2)中职类考生及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110分、数学110分、英语80分。分值合计3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文、理科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并组织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其中笔试200分,面试100分,合计分数300分。测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辨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中职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对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由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组织的考评委员会,根据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竞赛成绩进行评定;对没有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分值300分。
(3)关于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各类竞赛成绩评定:①技能竞赛“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校内奖励240分、省赛奖励270分,国赛奖励300分;②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初级工240分,中级工270分,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300分;③“职业技能”测试分数换算时,若考生同时具有多个计分项目,则取该考生最高项目的换算得分。
中职类考生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竞赛成绩证书,须在4月2日至3日(每日8:30至17:00)期间,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验后退回),交予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地点:学生活动中心301室)。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全省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同一时间考试)
考试时间考试科目
4月9日8:30-10:30文化素质测试(中职类考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文、理科考生)
10:30-11:30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文、理科考生)
14:30-18:00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文、理科考生); 职业技能测试实操考试(无职业资格证书和各类竞赛成绩的中职类考生)
九、录取成绩计分办法
考生录取成绩的计分办法为:
1.中职类考生录取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3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70%)×2。
2.文、理科考生录取成绩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50%)×2。
十、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录取。考生被我校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
1.身体条件要求
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录取成绩,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英语成绩进行依次排序。
(2)根据报考情况,可调整招生计划。
(3)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可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进行征集志愿。待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
(4)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也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
十一、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二代居民身份证。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专业大类招生培养、分流办法
我校水利大类、电子商务类和艺术设计类3个专业大类按大类招生。分流时,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各分流专业人数。根据学生志愿、择优分流的原则,进行分流。
1.水利大类专业前3学期按水利大类培养,后3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3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2.电子商务类专业前2学期按电子商务大类培养,后4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2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3.艺术设计类专业前2学期按艺术设计大类培养,后4学期按分流专业培养,在第2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实施分流。
十三、监督机制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由纪检监察组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质询,保证考生的正当权益,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对违纪的工作人员,按照《黄河水院单独招生考试纪律及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分。
十四、附则
1.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收费标准如遇河南省收费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2.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南省开封市东京大道1号
邮编:475004
咨询电话:0371-23662366
咨询QQ号: 332516516
咨询QQ群号:1群80723831,2群66654658。
咨询微信公众平台号:hhsyzsj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