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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非延长义务教育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是“十三五”期间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任务。日前,教育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以下简称《攻坚计划》),对如期实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进行了部署。需要注意的是,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非延长义务教育,两者有着本质区别,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的条件目前还不具备。

  一方面,基于我国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现实,夯实基础比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更切实际。由于义务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还不高,中西部地区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突出,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均衡发展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相对于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是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另一方面,基于我国高中教育的发展现实,推进普及比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更切实际。围绕“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这一战略目标,进一步加大普及攻坚力度,是高中教育面临的紧迫任务。如果要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则意味着高中教育要同时实现强制、免费和普及,目前显然不具备这样的条件。

  第一,从“强制”的要求看,将高中教育作为强制教育的条件还不具备。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如果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势必要求初中毕业生在完成初中学业后必须接受高中教育。从高中教育发展的整体情况看,解决经费保障水平较低,一些地方高中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问题仍需付出巨大努力。值得关注的是,即使高中教育资源已经非常充足,初中毕业生是否依然可以在升学与就业上进行自主选择,而不受强制性约束,这本身也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世界上大部分国家没有将高中纳入义务教育,就有这方面因素的考虑。

  第二,从“免费”的要求看,实现高中教育全面免费的条件还不具备。目前我国高中教育经费普遍短缺,“补短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所需投入经费的地方还很多。如:高中学校公用经费普遍不足,部分地方甚至出现难以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情况,学校债务负担较重,高中教育发展依然面临较大困难。也正因如此,《攻坚计划》提出:各地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抓紧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和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要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受教育者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要求,确定学费标准,严格学费标准调整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地要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债务偿还计划。就高中免费而言,从国家层面推进高中免费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整体设计、分步实施。在“十三五”期间,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正是体现了这样一种思路。将有限的教育经费用于最困难、最急需的群体和领域,也是一种实事求是的选择。

  即便目前一些地方实行了高中免费教育,也不等同于将高中纳入了义务教育,因为延长义务教育年限需要经过立法程序。同时,从地方层面推进高中免费也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可急于求成。正如陈宝生部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记者会上所说的:我们现在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初级阶段最大的国情出发,不办那些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情。是不是要免费,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精准发力,保障公平。

  第三,从“普及”的要求看,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仍需攻坚克难。虽然近年来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水平不断提高,但普及任务依然艰巨,突出表现为:部分地方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依然较低,很多地方距有质量的普及仍存在较大差距。如期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真正实现有质量的普及,必须找准突出问题,聚焦薄弱环节,集中力量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攻坚计划》就如何做好普及攻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并要求在扩充资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完善机制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总之,普及教育与义务教育不能划等号。推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非延长义务教育;经过攻坚克难如期实现普及目标,高中也不会因此就成了义务教育,对此要有清醒认识和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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