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布评职称新规——淡化论文论著要求看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以后,河南选拔专业技术人才,将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提高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的权重。4月17日,省人社厅公布《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将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等。
长期以来,以论文评职称,让不少人背离了职称评定的初衷。学术成果不一定要靠论文来体现。今年年初,国家下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要突出对人才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
根据我省公布的《意见》,河南将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职称倾斜政策。今后,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提高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把在基层工作的病案病历、技术总结、技术报告、施工组织建设、监理大纲、预算书、专项施工方案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参考材料,探索并逐步向省辖市下放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评审权。
对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符合农业、林业、水利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以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评审。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评聘或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省直单位“挤破头”,基层单位“招人难”,为打破这一现象,河南将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流动。《意见》提出,河南将会改进公开招聘方式,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其中,县、乡事业单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放宽学历、专业、年龄等要求。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主确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自主确定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的层级、专业和数量。
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可采取校园招聘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同时,建立和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动态调整管理办法,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意见》还提出,我省将通过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等活动,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人员培训等活动。突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根据区域特点、产业发展规划,动态调整学科专业设置,注重培养基层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另外,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进一步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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