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明确,济南将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专业对口的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联办初中后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扩大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4年本科教育(简称“3+4”)、3年高等职业教育与2年本科教育(简称“3+2”)试点范围和专业覆盖面。
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将建立统一的招生平台,实行平行录取,使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采取师资互派、学分制管理、教学资源共享等形式,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和普通高中课程融通。
此外,济南还将推行职业学校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所需要的理论考试和相关测试实行一考多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