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7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我校将进一步推进自主招生试点工作改革,实施自主招生“寰宇计划”、“卓越计划”、“珠峰计划”和“知行计划”,旨在选拔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卓越的学科特长、突出的创新潜质和广阔的全球视野的优秀拔尖人才,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I. 寰宇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强烈的爱国情怀、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以及广阔的全球视野。数理基础扎实,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英语或全法语授课形式的高中优秀毕业生。
2. 招生专业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
3. 招生计划:20人(每个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5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法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等)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法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或省级英语、法语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I.卓越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航空航天、信息等科学与技术有浓厚的兴趣,具有卓越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同时兼具坚定的信念、超群的思考力、高效的学习能力、果敢的行动力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立志服务国家战略,探究国际学术前沿,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招生专业
理科试验班类(高等理工学院)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
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
3. 招生计划:110人,其中理科试验班类(高等理工学院)原则上不超过10人,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原则上不超过25人,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原则上不超过90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者;
(3)具有航空模型制作或飞行操控方面的特长,在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比赛前六名或世界级比赛前八名者;
(4)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II. 珠峰计划
1. 招生对象
具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对自然科学、管理科学有浓厚兴趣,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方面有突出特长,有志于未来在自然科学和管理学及其交叉的相关领域成为领军领袖人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2. 招生专业:理科试验班类
3. 招生计划:45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理科(或选考科目符合相应报名专业选考要求的)毕业生:
(1)在第30、31、32届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获奖者;
(2)在第31、32、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获奖者;
(3)在第28、29、30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获奖者;
(4)获得2014年、2015年、2016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或第31、32、33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或第28、29、30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IV.知行计划
1. 招生对象
理想和抱负远大,具有经典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对社会的观察力和实践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国际视野、团队组织能力和合作精神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文理兼招)。
2. 招生专业:社会科学试验班
3. 招生计划:20人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优秀的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并满足以下报名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
(1)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者;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中文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者或省级中文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3)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竞赛等)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或省级英语竞赛决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4)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文史知识竞赛一等奖(含)以上者;
(5)高中阶段获得过全国性或国际性模拟联合国比赛单项优胜奖者或团体前三名的团队成员;
(6)高中阶段在学科特长、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研实践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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