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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务院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如期实现2017年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主渠道的目标,着力构建人才成长的“立交桥”,我院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为此,特制定2017年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与监督机制
(一)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保证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张  震
副组长:朱德民  鲁俊民  王本亮  董险峰
成  员:李  森  杨利明  梁  红  王庆海  李占平  李林榕
李  想  栗政奇  池  泉  刘  辉  苏全卫  武  燕
王奎英  赵彦平  袁芳文  刘  语  张黎燕  李端中
赵鹏喜  刘维振  台  畅
(二)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录取工作。
主   任:台  畅
成  员:段现星及各二级学院招生专员
(三)成立单独招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教务工作。
主   任:王庆海
成  员:张  斌及各二级学院教学副院长
(四)成立单独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考试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371-85901014。
组  长:杨利明
成  员:纪检监察室相关人员和纪委委员
二、招生对象
已取得参加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和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对口招生)考试资格者,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
序号招收专业学制(年)学费 (元/学年)单招计划(人)备 注
1产品艺术设计3560024 
2环境艺术设计3560080 
3机电一体化技术33600205 
4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3360040 
5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360020 
6工业机器人技术3360040 
7电梯工程技术3360040 
8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3600160 
9汽车营销与服务3360050 
10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3360060 
11新能源汽车技术3360040 
12数控技术33600100 
13机械制造与自动化33600100 
14模具设计与制造3360060 
15无人机应用技术3360060 
16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测试、开发方向)33600126 
17物联网应用技术3360054 
18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360027 
19大数据应用技术3360033 
20移动互联网技术33600160合作办学专业
21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360070 
22电力客户服务与管理3360025 
23分布式发电与微电网技术3360050 
24电气自动化技术 3600100 
25智能控制技术(智能制造方向)3360050 
26物流管理3330060 
27会计3330070 
28电子商务33300140合作办学专业
29财务管理3330025 
30工业设计3360040 
31包装策划与设计3360040 
32社区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方向)3330040 
33空中乘务33300170合作办学专业
34应用英语(高铁乘务方向)3330050合作办学专业
35酒店管理(涉外方向)3330030合作办学专业
36制冷与空调技术3360070 
37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3360070 
38飞机机电设备维修3360070 
39机电一体化技术3960015中外合作办学
4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3960030中外合作办学
41物流管理3960010中外合作办学
总  计2704

注:合作办学专业除学院收取学费外,合作企业收取相应的技术培训费,具体标准详见招生章程。
四、填报志愿及准考证
(一)填报志愿
符合单独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请按照省招办规定的时间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填报专业志愿时,高中生源考生可按顺序填报五个专业志愿。中职生源考生原则上只能填报与中职学历证书同一类别或相近的专业;若个人条件满足专业要求,中职考生可跨专业填报志愿,最多填报五个专业志愿。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4月8日或4月9日9:00前参加单招考试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三)特别说明
因省招办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内无“是否同意专业调剂”的选项,考生录取的专业只限于考生所填报的专业(最多可以填报五个专业)。为满足部分考生求学意愿,如果“同意专业调剂”,愿意录取到所报五个专业之外的专业,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写出“同意专业调剂申请书”,同时上交身份证复印件,保留联系电话、考生号。
五、考试办法
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知识能力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标准和《河南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
(一)考试要求
1.普通专业考生
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生的文化素质成绩取自该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成绩,按照“A:50分;B:45分;C:35分;D:20分”进行换算,满分150分。考生只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成绩。
非2017年应届高中毕业的考生(包括:中职生、往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报考者等)需要参加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两项测试。文化素质的考题范围参考河南省近年来的高中会考试题。
2.特殊专业考生
特殊专业包括空中乘务、应用英语(高铁乘务方向)和酒店管理(涉外方向)等三个高端服务类专业。报考上述专业的考生需要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只有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这些专业的的文化素质考试。
(二)考试分类
1.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方式:9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
(2)测试分值:150分。
2.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科目(语文+数学+外语)。
(2)考试方式:120分钟闭卷笔试。
(3)试卷分值:150分。
(三)考试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考官当场打分;文化素质考试在学院设点集中考试,统一封闭评分。
(四)考试日程安排
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时   间内  容
4月9日上午 10:00-12:00职业技能
下午 13:00-14:30文化素质

(五)其它情况
报考高端服务类专业的考生如果面试成绩不合格,考生可自愿报考我院的其它专业,按普通专业的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
综合考生考试成绩和录取人数,分别划定职业技能和文化素质的录取分数线。两项成绩均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能被录取。
录取时按总成绩自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总成绩相同时,文化素质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素质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优先录取。
2.学校对达到划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确定其专业。
3.特别说明
录取时,首先参照考生填报的志愿(每名考生最多填报五个专业)进行。如果按考生的录取志愿录取结束,还有专业的计划未完成,再录取递交“同意专业调剂申请书”的考生。
(二)优先录取
各项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若符合优先录取条件,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招生就业处留存复印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
1.特殊人群:(1)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4)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等,具备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
2.具备专业技能的考生:(1)在校学习期间考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初级证书无效;(2)参加国家级技能大赛取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3)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取得一、二、三等奖;(4)参加地市级技能大赛取得一、二等奖。
(三)预录取及公示
按照上述办法对满足要求的考生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首先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之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事 项
3月22日9时至3月27日18时考生登录省招办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填报志愿。
4月8日 至4月9日9:30领取准考证、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交相关材料。
4月9日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试。
4月15日至4月18日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考生成绩及预录取新生名单。
4月30日之前将预录取数据上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完成录取备案手续。
完成相关手续之后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注:河南机电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2.hnjd.edu.cn:808/zs/
八、违规、违纪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考试。根据河南省招生办公室规定,对违规、违纪骗取提前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已被提前单独招生院校违规录取的考生,要坚决清退,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二)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文件附件)的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直接参与舞弊者,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
(一)单独招生是国家授权高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于每年6月份全国普通高招工作开始前完成。通过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统招考试(或对口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6月份的统招考试(或对口招生)。单独招生与统招考试(或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二)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新生,入学后进行资格复查,舞弊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上述安排的时间随省教育厅和省招办的文件要求进行调整。
十、来校路线
1.地铁:考生在市内任何地点乘坐地铁2号线至“华南城西站”下车,沿泰山路向西300米路南。
提醒:(1)考生若乘坐的地铁终点站为“南四环站”,可在“南四环站”转乘开往“新郑机场站”的地铁,到“华南城西站”下车。(2)部分地铁为直达“新郑机场站”的车次,中间不停靠,请考生不要乘坐这类车次。
2.公交:在郑州火车站东广场南面1号站台乘坐567路公交车,终点站即到。
3.自驾:在郑州西南绕城高速“轩辕故里站”下高速,向南沿郑新快速路约3公里到泰山路向西300米路南。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郑州市南龙湖大学城泰山路1号(新郑市龙湖镇)
邮编:451191
电话:0371-85901686  85901016  8590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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