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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扩大覆盖范围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通知要求,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要求全面落实研究生奖助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都能享受到相应的资助,做到不留死角。所需资金按照现行规定和渠道解决,科研院所等培养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编列预算,并统筹利用事业收入、社会捐助等资金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同时,进一步拓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覆盖范围,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全覆盖。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目前尚未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培养单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全面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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