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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一、研究生教育发展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原广东商学院[微博])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经过30多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拥有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24000多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其中研究生1500余人,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学校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275亩。广州校区毗邻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三水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佛山市云东海旅游经济区。

  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学校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得到快速提升,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体,经、管、法、文、理、工、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并具有一定特色和优势的学科体系;现有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覆盖33个二级学科)和英语语言文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可以授予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硕士学位,有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金融(MF)、保险(MI)、税务(MT)、法律(JM)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现有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3个(应用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个(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国民经济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电子商务市场应用技术重点实验室和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流通经济研究所。我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连续多年进入全国高校前20%优势学科行列,2012年12月经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批准,我校入选国家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

  近5年,我校教师承担国家级项目50项、省部级项目328项;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管理世界》、《法学研究》等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450篇,被SCI、EI、ISTP三大检索收录200余篇;出版各类著作200余部,其中学术专著171部。2009年起,连续四年进入南京大学[微博]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全国高校CSSCI来源期刊发文统计百强榜,分别位列全国高校第68名、第76名、第78名和75名,全国财经类院校第9名、第9名、第10名和第9名,广东高校第6名。2013年首次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导师队伍,现有研究生指导教师200余人,其中教授145人,副教授72人;具有博士学位15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省学位委员会委员1人、省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3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入选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19人次入选广东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4人入选广东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计划项目;广东省、广州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各1人。

  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近几年通过加强导师队伍建设、优化研究生培养方案、严格监控教学质量、着力营造校园文化氛围等多种形式,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研究生教育质量得到稳步提高。2013年,我校成为首批获得省级优秀学位论文自评资格的高校之一。在校研究生连续5年在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中获奖。毕业研究生就业形势较好,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列,2007-2013年分别为100%、96.85%、95.91%、98.86%、97.29%、100%、100%。毕业研究生就业质量和地域较好,毕业研究生约有4%攻读博士研究生、21%在政府部门就业、23%在高校等事业单位就业、37%在知名企业就业、15%在其他单位就业;近90%毕业研究生在省会城市和沿海发达城市就业。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英、法、澳、加、法等20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近百所高等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通过学分互认,与澳大利亚科廷大学、卧龙岗大学等国外名校合作举办双硕士项目、公派赴西澳大学留学[微博]等措施,为在校研究生拓展国际视野,寻求国外游学经历提供便利。

  “十二五”期间,广东财经大学将继续秉承“厚德、励学、笃行、拓新”的校训,积极践行“人才立校、学术强校、服务兴校、特色优校”办学理念和“依法治校、民主治校、阳光治校”的治校方略,按照“规模适度,结构优化,提高质量,增强效益”的工作方针,朝着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财经大学迈进,为广东和华南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②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在所报考专业(或相关专业)专升本,并已取得专升本主干课程合格成绩5门以上(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或已独立公开发表与拟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

  ③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我校正式录取前应从已就读的学校办理完毕退学手续。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体检要求。

  2.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考生:

  ①符合报考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②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金融硕士(MF)、保险硕士(MI)、税务硕士(MT)和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http://yz.chsi.com.cn;教育网: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时间2015年1月(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为准)

  2. 复试:时间2015年 4 月(复试具体时间、内容和形式以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四)其他事项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会发布相关公告、通知,请考生留意及时查阅。我校2015年入学考试初试及复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处网站各专业简介,历年专业课试卷详见招生工作-历年试题库子栏目,请广大考生自行上网浏览、下载!

  招生代码:10592  学校网址:http://www.gdufe.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gduf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zb@gdufe.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714 

  联系人:吴老师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20

  201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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