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日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的通知》,确定今年全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为300个。岗位主要涉及三类:一是城市辅助性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岗位,包括:社区公共环境保绿、护林防火消防、公共设施维护等;二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劳动保障协理、社区矫正、社区托老托幼等;三是机关事业服务类,包括: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人员、公共服务、法律援助辅助人员等。
2009年我市颁布实施《日照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至2013年底,全市已开发安置公益性岗位1529个,主要安置对象为“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零转移家庭、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累计发放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2592.99万元。在工作推进中:一是建立了公益性岗位开发目标责任制。按照“上下配合联动、分级管理负责”的原则,将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为签订就业目标责任书和年度就业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各区县具体实施落实。二是鼓励单位自愿申报开发岗位。年初,开展201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摸底调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宣传,鼓励机关事业单位自愿积极申报开发计划。三是公开招聘录用困难人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录用人员严格资格审查、严格录用程序、严格公示监督,确保人员做到符合政策规定、符合岗位需要。四是加强权益保障。一方面,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合同”,依法为上岗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另一方面,强化措施,更好地落实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政策。(就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