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同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进入国家“211工程”大学建设行列;2012年,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能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被国家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面向未来,贵州大学秉承“明德至善,博学笃行”的校训,正朝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服务地方发展的领军型高水平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岗位需求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公开招聘人员124名,其中,教师岗(A类)18名;实验岗(B类)33名;其他专业技术岗(C类)13名;管理岗(D类)30名;学生辅导员(E类)30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报名截止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放宽到40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要求。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不设现场报名点。本次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2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gzpta.gov.cn/或http://219.151.4.99)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会向应聘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存。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重新修改审核未过的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截止前(2017年5月12日17:00)不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若网上填写及提交的相关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主要是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3日17:00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17年5月12日17:00前自行修改报考信息,截止至5月13日17:00前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851-88291959。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8日9:00至5月14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专业类别属于Ⅰ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专业类别属于Ⅱ类的: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或无人通过资格初审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于2017年5月25日9:00至6月1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五)笔试 笔试由省人社厅考试院组织实施,闭卷考试。 1.笔试科目 (1)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类别A、B、C、D、E),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 (2)英语(岗位类别A、B、C),时间:2017年6月3日,下午14:00-16: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分值100分,《英语》分值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如下: (1)教师岗、实验岗、其他专业技术岗(岗位类别A、B、C)笔试成绩=英语成绩×4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 (2)管理岗、辅导员岗(岗位类别D、E)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或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1)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达到1:3比例的,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2)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以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3)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通过资格复审的,确认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请考生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资格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在接到资格复审递补通知24小时内拒不反馈是否参加资格复审或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提交材料要求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一般应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 (1)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的《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中小学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辅导员岗位者,需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7)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备注栏的要求提供。 (8)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七)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面试、综合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专业面试或综合面试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60%+综合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八)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个部分组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公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布。 (九)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要求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同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7.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9.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后15日内未能按时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17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十一)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大学网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七天。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一周内到贵州大学报到。拒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说明 (一)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工作服务期至少为8年,5年内不允许申请脱产读博及换岗。 (二)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大学统一领导下,由贵州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联系电话:0851-88291959。 (三) 贵州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 监督邮箱:di@gzu.edu.cn。 (四)本方案由贵州大学负责解释。 (五)未定事宜,由贵州大学商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附件:贵州大学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