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直属高校
☆共和国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 ☆国家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校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高校 ☆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高校 ☆两次荣获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 ☆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成立于1950年8月,直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新中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院校。2003年4月,经教育部和国家民委批准,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占地2880多亩,分城关校区和榆中校区,校舍面积64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额9.8亿元。建校6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各级各类人才13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5874人。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等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拥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权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权。 学校拥有一支以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为中坚力量的教职工队伍。现有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100余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20余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50余人;博士生导师23人,硕士生导师300多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7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23人,“甘肃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14人。 西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优势和特色比较鲜明的多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2个学科门类。现有67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族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畜牧学、兽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4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法律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硕士。 学校现设有26个教学单位:马克思主义学院、经济学院、法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现代教育技术学院、体育学院、文学院、维吾尔语言文学学院、藏语言文化学院、蒙古语言文化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化工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医学院、口腔医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舞蹈学院、预科教育学院、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学院。设有6个独立建制的科研机构:中国民族信息技术研究院、格萨尔研究院、海外民族文献研究所、伊斯兰文化研究所、甘肃省动物细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国藏文典籍全文数字化研究所。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专业建设。2000年以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甘肃省教学成果奖21项,国家教改项目16项,省级精品课程31门。学校有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蒙古语言文学主干课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族信息技术实验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藏语言文学主干课程、20世纪中国文学、精细化工、口腔内科学。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中国少数民族(藏、蒙)语言文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社会学、汉语言。5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技术会计学、历史学。3个甘肃省高校实验示范中心。 目前,学校建有1个国家民委——教育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中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技术实验室。4个国家民委重点实验室:藏文信息技术实验室、生物工程与技术实验室、口腔医学综合实验室、电子材料实验室。3个国家民委重点学科:中国少数民族经济、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计算机应用技术。9个甘肃省重点学科: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兽医学、宗教学、民俗学、格萨尔学。2个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西北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心、西北少数民族宗教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西北民族文献研究基地。1个甘肃省新型建材与建筑节能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医药技术平台。 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2008年,学校被认定为首批“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是全国唯一首批被认定为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民族院校。 学校图书馆现有图书资料270余万册,其中纸质图书170万余册;博物馆馆藏文物1500余件,其中3级以上文物117件。图书资料和馆藏文物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学校注重科学研究,取得了显着成效。2001年以来,学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1373项,其中国家科技支撑项目1项,“863”项目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6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6项,省部级项目33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奖励2项,省部级奖励393项。学校研发《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系统》获1999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藏文视窗平台、字处理软件和藏文网站》获2001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受到了江泽民、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学校编辑出版的《法藏敦煌藏文文献》和《英藏敦煌藏文文献》出版计划,实现了我国珍贵历史文献的回归与面世,在学术界引起强烈反响,被誉为敦煌学与藏学研究的又一个里程碑。 学校出版发行《西北民族研究》(国家级核心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蒙古文版)。其中《西北民族研究》为CSSCI来源期刊,民族类核心期刊,甘肃省一级名牌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首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蝉联2-3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国家级民族学类核心期刊,2009年被评为“中国北方优秀期刊”。《西北民族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藏文版被评为全国民族地区学报优秀期刊。 学校坚持德育为先,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价值追求,汇聚各民族优秀文化,发挥多元文化共生共存的优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努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曾先后两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光荣称号,两次被甘肃省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学校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被授予“国家西部大开发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扩大对外交流与合作,成为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与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先后同美、英、加、韩、德、俄、蒙古等国家的二十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和合作关系。学校定期选派优秀学生到国外访问、交流、学习,选派教师出国讲学、进修和从事科学研究,聘请外国专家来校执教和开展合作,扩大了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截止目前,聘请了200多位长期外籍专家和近600多位短期外籍专家,接收培养了500多名留学生。 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对学校的发展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朱德、董必武、彭德怀、陈毅、邓小平、李维汉、习仲勋、班禅额尔德尼却吉坚赞、赛福鼎艾则孜、李铁映、费孝通、司马义艾买提、铁木尔达瓦买提、司马义铁力瓦尔地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国家民委、甘肃省委、甘肃省政府领导同志都曾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给各民族师生员工以极大的鼓舞和鞭策。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音乐学院创建于1953年,以培养专业音乐表演、教育、创作人才为目标。学院拥有我国当代著名作曲家尚德义教授,著名小提琴教育家、音乐学家李曙明教授以及资深教授赵景华、李强、贾纪文,中青年教授苏燕、赛音等学科带头人。近年,一批海归钢琴、声乐博士、硕士纷至沓来,教师队伍欣欣向荣。 学院开设音乐表演(演唱、演奏)、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3个本科专业。设音乐学硕士学位培养点和专业硕士培养点。现有在校硕士研究生244人、本科生534人;学院教职工91人,其中专职教师85人,教授17人,副教授28人,讲师19人,助教20人。硕士生导师34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不定期地聘请国内外著名演奏家、歌唱家、理论家短期讲学、举办音乐会。 课堂教学与舞台教学相结合的专业教学方式是本院办学的一大特色。在这种理念下,师生双管制交响乐团、室内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以及歌剧表演剧组相继成立。2013年6月,学院于甘肃大剧院举行“西北民族大学音乐周”,先后演出四幕原创歌剧《文成公主》、交响音乐会、室内乐音乐会、无伴奏合唱音乐会和以协奏曲、歌剧选场为主的首届艺术硕士毕业音乐会,在教育界、文艺界引起强烈反响。紧接着,由近300名师生演职人员参与的歌剧《文成公主》于8月赴内蒙古呼和浩特参加了第三届中国少数民族戏剧汇演荣获特别金奖。 《人民音乐》、《中国民族画报》、《音乐周报》、《兰州晨报》、《甘肃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以及《人民网》、《央视网》、《新华网》、《新浪微博》、《腾讯网》、《中国新闻网》等媒体大篇幅报道了这些活动。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特色专业建设点,仅2013年获得全国、全省各类奖项二十余项,其中包括甘肃省第七届敦煌文艺奖一、二等奖;中国音乐家协会“西风烈绚丽甘肃”歌曲创作铜奖两项、优秀奖两项;“兰州银行杯·兰州之歌”作品征集一等奖等。 本院学生组成的西北民族大学合唱团在国内比赛中先后4次获得一等奖、金奖;2012年应中国合唱协会邀请赴柏林、维也纳参加中德建交40周年合唱庆典获得金奖。2013年应邀赴台北国际合唱节得到专家高度赞誉。针对目前合唱指挥奇缺的现象,自2014年起学院音乐表演专业首次招收《合唱表演与指挥》专业方向本科生。 学院聘请著名作曲家王西麟、陆在易、王世光、刘聪、楚兴元,著名合唱艺术家黄培方,琵琶大师、音乐教育家刘德海、马头琴大师齐·保力高、著名声乐教育家赵登营、歌唱家栾峰、二胡教育家张尊连等为兼职教授;还面向世界,聘请芬兰籍著名歌唱家迪里拜尔、美国著名歌剧艺术指导安·劳温、意大利著名歌唱家保罗·科尼等为客座教授,对教师进行短期培训,聘请韩国著名指挥家宋寅国教授、西安音乐学院著名作曲家、民族乐队指挥家周煜国教授开展室内乐、交响乐教学、排练工作。 学院教学、科研和艺术实践诸方面成绩显着,出版了学术论文集《天人乐舞》、《乐舞论》;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国音乐美学学术年会”、“尚德义教授作品音乐会暨研讨会”、“中国艺术歌曲研讨会”、“中国律学学会第六届年会暨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和围绕李曙明教授音乐美学学说的“‘音心对映论’争鸣专题笔会”等全国性学术活动。出版文集《中国艺术歌曲论》、《‘音心对映论’争鸣与研究》、李曙明音律文集《复频弹性律学》,受到学术界广泛关注。 学院培养的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中国国家交响乐团、中国爱乐乐团、中国芭蕾舞乐团、中央民族歌舞团、二炮文工团、兰州军区战斗文工团、甘肃省歌剧院、兰州市歌舞剧院、北京广播学院、兰州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成都师范大学、中央电视台均有且为业务骨干;部分毕业生已在国外发展。 咨询电话:0931-293814629381412938142 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精通音乐表演理论与技术,接受本专业严格的技能训练,具备一定的专业演唱、演奏水平和较高的指挥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或器乐表演、视唱练耳、乐理、艺术概论、和声学、中外音 乐史、曲式与作品分析、作曲基础、音律美学、合唱、合奏与重奏等。 音乐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有较高程度的演唱、演奏、伴奏能力及教学能力,可在高等院校、中专和各类中小学任教,可在各种音乐研究部门从事研究工作,可在文化艺术团体、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策划社会音乐活动。 主要课程: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与合唱指挥、声乐、钢琴和其他乐器、教育学、心理学等。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全面的音乐理论修养,熟练掌握作曲技法,具备创作能力,可在高等艺术院校任教,或在各类文艺团体、艺术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群众文化团体担当作曲、指挥、从事艺术行政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法、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复调、配器、钢琴、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音律学、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名作赏析、电脑音乐制作等。 舞蹈学院 舞蹈学院现有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本科专业和音乐与舞蹈学(西北民族民间舞蹈艺术、敦煌舞研究)硕士研究生点,并设有附属舞蹈中专。学院设有基训、民间舞、钢琴、基础理论、敦煌舞、艺术实践、舞蹈编导、中专管理部等等八个教研室及中专教学管理部。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10人。著名敦煌舞专家高金荣教授为学院学科带头人,学校聘请中国舞协名誉主席、中国舞蹈表演艺术家白淑湘、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副所长江东博士为学院兼职教授。 学院始终坚持教学和实践并重,坚持发展创新,不断丰富教学内容,开发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特别是利用西北地区丰富的民族民间舞资源和著名的敦煌艺术宝库资源,在西北民族民间舞和敦煌舞抢救、挖掘、整理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近年来,学院教师发表和出版了一批论文、教材、专着,多篇论文在国家级和国际学术讨论会上交流。敦煌舞和西北民族民间舞已经成为学院重点发展学科。在现有特色课程的基础上(敦煌舞女班教程),现已挖掘整理出版了《回族民间舞女班教程》,即将出版《敦煌舞男班教程》和《回族民间舞男班教程》,在专业设置上,逐步形成自己的特色。 学院师生多次在国际级、国家级、省级等各类专业舞蹈比赛中获得各类奖项。学院积极参与国内外艺术交流活动,多次作为国家民委直属院校代表,参加中央电视台、甘肃省电视台等各类公益性质的演出活动,并应邀赴国外参加国际民间艺术节等国际交流活动。2007年、2010年两次由文化部选派学院教师赴非洲厄立特里亚、加纳共和国进行文化援助任务,2012年学院教师与学生应邀赴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交流访问。2013年学院教师与学生受中国舞协邀请,作为国台办2013年对台交流重点项目,赴台湾参加学术文化交流活动。 咨询电话:0931-29777352938143 舞蹈表演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舞蹈表演专业技能,适应各类学校以及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舞蹈表演、教学及编排工作的需求,毕业后可从事文艺团体舞蹈演员、企事业单位文艺指导、儿童舞蹈艺术指导、专业演员、专职教师、基层文艺骨干、文艺活动策划等。 主要课程:舞蹈基础训练、中国古典舞、技能技巧、中国民族民间舞、剧目、敦煌舞、编舞技法、音乐欣赏、中外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等。 舞蹈学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从事舞蹈教育和表演的高级专门人才,能在全国尤其民族地区的专业文艺团体、中、高等艺术院校、艺术职业学校、以及群众文化艺术团体等单位从事舞蹈教学、舞蹈表演、舞蹈评论及相关工作的专业应用型人才;同时还可进行舞蹈史论研究。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舞蹈历史文化知识和舞蹈基本理论,了解相关的知识,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创造性思维,有从事本专业教学和初步的科研能力;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有较强的理论写作能力。 主要课程:中国传统文化、中国艺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中外舞蹈史、中外舞蹈思想概论、民俗学、舞蹈艺术概论、敦煌乐舞论、舞蹈教育学、舞蹈心理学、中国民间舞蹈文化、舞蹈教学法、舞蹈名作赏析、舞蹈写作、音乐基础理论、舞蹈基础训练、中国民族民间舞、编舞理论与技法、中国古典舞身韵课、敦煌舞基本训练及现代舞蹈课等。 舞蹈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舞蹈编创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巧,能够在舞蹈编创、舞蹈表演、舞蹈教育中独立完成不同性质的创作型高级专门人才,还可以在各企事业单位进行舞蹈表演、教学及编导工作。熟悉我国的文艺方针和政策,系统地掌握较高的表演艺术和基本理论,有较强的审美意识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舞蹈作品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舞蹈评论基础。 主要课程:编舞理论与技法、舞蹈编导常识、舞剧编导艺术、美学基础、音乐常识、中外舞蹈史、中国少数民族舞蹈史、舞蹈名作赏析、舞蹈艺术概论、舞蹈评论与写作、舞蹈基础训练、现代舞、技术技巧、民族民间舞、剧目等课程。 新闻传播学院 新闻传播学院现有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广播电视编导4个本科专业,有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硕士点,下设影视艺术、宗教艺术和跨文化传播3个专业方向。在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硕士点内开设比较文学与文化传播研究方向。学院正在致力于新闻传播学一级学科和新闻学与传播学专业硕士授予权点的建设工作。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52人,其中教授6人,副教授9人,讲师21人;硕士以上学历背景的专任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80%以上,年龄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具有明显的层级梯次和接续上升的空间。学院教师近年的科研成果丰硕,在科研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学术着作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学院现有实验室5个,实验设备总价值超过1000万元,专业期刊图书资料11万册(部),实习基地12个,校级田野调查基地和广告策划创意基地各1个。学院成为培养民族地区平面媒体、电子媒体、数字媒体、广告策划、影视创作等信息传播机构优秀人才的重要教育基地。 咨询电话:0931-29383084512047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理论知识与技能,具有较高的政治水平、理论修养和艺术鉴赏能力,能够在广播电视新闻机构及其他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策划、创作、编辑、制作、撰稿、音响设计、宣传、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学概论、电视编导概论、电视节目策划、广播节目编导与制作、影像语言、电视画面编辑、非线性编辑制作技术、传播学概论、新闻学概论、广播电视采访、广播电视写作、现场报道、电视新闻学、纪录片创作、DV创作训练、文化传播、电视文艺学系列、电视节目导播、电视晚会编导、电视音乐节目编导。 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助人成功”的办学理念,坚持教学、科研和艺术创作并重的原则,形成了教学门类齐全、科研实力较强、本科研究生教育并存,立足西北、面向全国,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高素质美术人才。学院现有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3个本科专业,美术学、中国少数民族艺术(美术)、艺术硕士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建有西北民族民间美术研究所、艺术设计实验室等机构,建有陶艺工作室、藏式建筑彩绘等学生实践创新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51人,其中专职教师44人,教授9人,副教授16人,硕士生导师21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精品课程3门。学院聘请有一批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兼职、客座教授。多年来学院积极参与地方经济文化建设、加强海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承担多项艺术研究课题,多项成果获省部级艺术奖项。 咨询电话:0931-2928017 绘画(中国画、油画)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坚实的科学文化和艺术理论知识,具有绘画创作、教学的能力,能在专业艺术领域和各类学校从事绘画创作或教学、研究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绘画(中国画)专业主要课程:工笔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写意画(人物画、山水画、花鸟画)、素描、速写、书法、篆刻、透视、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绘画(油画)专业主要课程:素描、油画、速写、专业技法、创作、专业实习、透视学、艺术解剖、艺术概论、美术史论等。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广告、包装、CI、书籍装帧、展示设计、公共装饰艺术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设计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环境设计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和方法,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适应在设计院所、公司、企业、教育、文化等领域从事环境设计、教学、研究、文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建筑景观设计、建筑素描、效果图表现技法、建筑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家居设计、透视、设计概论、中外建筑史、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等课程。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学院现有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和数字媒体艺术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已经在民族高等教育、民族双语教育、民族远程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方向招收和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拥有甘肃省教育学重点学科、藏语/汉语远程教育实验室、甘肃省数字传媒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甘肃省碌曲县学科建设田野调研基地、WACOM授权的数字化教室等学科发展平台。 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6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职称15人,博士、硕士及以上学历教师31人,企业兼职教授2人,甘肃省教育厅县级教育督导1人。近三年学院教师发表CSSCI刊物科研论文28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3项,累计科研经费110.4万元。出版教材和专着11部。 学院现设有教育技术学、应用心理学、数字媒体艺术3个专业实验室,由学院下属的实验中心统一管理。实验室面积1300平方米,实验仪器设备近千余台(件)。已经建立20余家实践基地,学生先后完成了教育实习、社会调查、影视动画创作、教育软件开发、影视专题片摄制、影视后期特效制作等工作。学院已经连续举办六届大学生DV影像嘉年华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竞赛特色项目,学生作品在全国文科计算机设计大赛、甘肃省大学生挑战杯比赛、甘肃省专业动画短片比赛等活动中多次获奖。同时,学院通过教师工作室制度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和训练。 咨询电话:0931-4512102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信息与通信领域的基础理论与方法,具备数字媒体制作、传输与处理的专业知识技能,并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通信技术领域、传统的广播、电视、电影领域,以及电脑动画、虚拟现实等新一代的数字传播媒体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教育机构、研究单位从事数字媒体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设计基础、计算机技术基础、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数字图像处理、网页设计、多媒体信息处理与传播、动画原理与网络游戏设计、视频特技与非线性编辑、虚拟现实、艺术设计概论、设计美学等。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属全国计划,分省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演奏)专业招收乐种如下: (一)中国乐器:二胡;马头琴;扬琴;琵琶;古琴;古筝;中阮;竹笛;笙;唢呐;打击乐。 (二)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 (三)西洋管弦乐器: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打击乐。 四、专业报考条件 (一)音乐表演(演唱)专业:考生须听觉好、音质好、乐感好,有一定的演唱能力;五官端正,呼吸及发音器官健康。 (二)音乐表演(演奏)专业:考生须听觉好、乐感好,正确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和技能,有一定的演奏能力;报考钢琴演奏的考生须较好地弹奏车尔尼作品299和740的练习曲、巴赫复调乐曲、奏鸣曲和中国乐曲。 (三)音乐学专业:考生的素质条件与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专业原则上相同。 (四)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具有较好的钢琴演奏水平和一定的作曲能力。 (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无身高限制;招收有舞蹈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 (六)舞蹈表演专业:考生五官端正、肢体比例符合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且只招收艺术中专毕业生。 (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五官端正,无色盲、色弱,身体无明显缺陷,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艺术的考生。 (八)绘画(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考生须具备一定的写生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五、专业课考试 (一)报名办法 1、对校考考点省份的考生,需符合生源省(市、区)2014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按照当地要求办理学校报名手续,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达到所属省级统考合格后方可报名。 2、考生参加学校考试,报名时需交省级招办发的“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本人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和考生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办理报名手续。凭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省准考证及身份证到我校所设考点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只允许在我校所设考点选报一个专业,不允许兼报。 (二)校考专业考试科目
(三)校考专业考试地点、时间(时间如有变化,请以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注:宁夏籍考生在就近考点参加美术类校考。 六、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生所在省(市、区)组织的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 七、专业课成绩公布与查询方式 校考专业课成绩将于2014年4月份在西北民族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专业课成绩和分省分专业合格线(网址:http://dwzy.xbmu.edu.cn/zsxx);并对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西北民族大学2014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课考试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比例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录取原则 (一)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理兼招,即艺术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艺术类各专业。 (二)音乐类、舞蹈类专业除山东省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舞蹈类专业在新疆使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省统考(联考)成绩录取;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河南、贵州、山东、新疆、辽宁、广西、山西、内蒙古、宁夏等省份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录取外,其他各省按照所在省统考成绩录取;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使用各省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三)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可招收有一定基础的普高毕业生和艺术中专毕业生,无身高限制;舞蹈表演专业考生必须是舞蹈中专毕业且身高男不低于1.70米,女不低于1.60米。 (四)根据生源和考生成绩情况,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和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达到录取最低控制线后,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专业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五)各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是英语的考生。 九、入学复查 学校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对于在招生录取各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出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开除学籍。 十、收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艺术类各专业学费6900元/生·年;住宿费800~1200元/生·年(视学生公寓现状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我校除国家和省级招办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举报电话:0931-2938300(西北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0931-2938019(西北民族大学纪检监察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西北新村1号 邮编:730030 招生信息网:http://dwzy.xbmu.edu.cn/zsxx E-mail:zsb@xbm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2938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