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潍坊市脑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三)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1年3月25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潍坊市脑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岗位汇总表》(附件1))。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1年3月25日为截止日期。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考察体检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26日(周四、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潍坊市东风西街553号(脑科医院病房楼东曲直美术馆二楼 脑科医院办公区)。
报名需带《潍坊市脑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3张以及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亲笔签名,要求内容准确,字迹工整。照片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其余两张在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和报考岗位并夹在《报名登记表》的右上角。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装订顺序:《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毕业(学位)证书、报到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人员原则上由本人办理报名手续,确有特殊情况需由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签名。
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面试现场领取准考证。
面试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面试答辩和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组织。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和卫生行业相关知识,全面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成绩在本场面试答辩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具备的基本技能,方式为现场操作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试5:5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初录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面试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初录人员名单,在潍坊市脑科医院网站公布。在招考过程中,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的公告。
组织初录人员统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托管聘用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潍坊市脑科医院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36-2603808
1.潍坊市脑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岗位汇总表
2.潍坊市脑科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急需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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