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现代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现代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现代学院2017年夏季高考招生和春季高考招生。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现代学院 学院代码:13322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 邮编:250104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普通本科高校 第七条 学院成立时间:学院创建于1993年,2003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现代职业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山东现代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基本情况: [学院 简 介] 山东现代学院创建于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山东省会济南,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现有在校生万余人。学院占地面积1266亩,校舍建筑总面积39.43万平方米,多媒体教室216个,共16600座位,教学科研用计算机2189台,实现所有教室多媒体化,馆藏纸质图书105.4万册,电子图书1000GB,建有完善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校内建有电子信息、计算机、汽车技术、建筑工程、经济管理、医护、旅游管理等7个实验实训中心和1个校企共建实训基地;校外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合作,建立了285处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14个本科专业,27个高职专业,形成了以工学和管理学为主体、相关专业为支撑、整体优化的医药卫生、建工、汽修、经管、电子信息五大优势专业群。 多年来,山东现代学院秉持“天道酬勤”的校训和“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育人目标,以学生就业为导向,构建职业核心能力课程体系,坚持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广泛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多元合作、开放办学,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毕业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就业竞争力,开拓毕业生就业新渠道,为社会培养了数万名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学院将与时俱进,继往开来,改革创新,加强内涵建设,提升教育质量,办出特色,为努力创建知名应用型本科院校打下坚实基础,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办 学 理 念] 学院秉承“天道酬勤”的校训、“立德树人知行合一”的育人目标和“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现代精神,关注生命成长,用爱唤醒爱,养心育德,养德育能,培养师生健全的人格、高尚的道德情操、广博的文化修养,进德修业,努力培养德才兼备、有文化涵养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学院弘扬传统文化,通过推广诵读国学经典活动浸润精神,滋养心灵。2016年4月,共青团省委授牌批准我院开办“孔子学堂”,学堂的成立有助于学院进一步打造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平台。学院将以此为契机,倡导师生诵读《大学》、《论语》、《中庸》、《孟子》、《老子》等国学经典,培养学生勤学笃行、恭俭礼让、勤朴敦厚、诚明坦荡的品质。 校 训:天道酬勤 办学 使 命:关注生命成长,养心育德,养德育能,为天下储人才,为国家图富强 育人 目 标:立德树人、知行合一 人才培养目标:德才兼备、有文化涵养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现代 精 神:自强不息、追求卓越 [专家治校 名师执教] 学院聘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共谋教育大业,坚持依法办学、规范管理、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推动学院健康发展。 学院大力引进高学历教师和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建立了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精、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624人,其中高级职称者227人,占36.38%,其中正高89人,副高13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262人,占41.99%。 “双师型”教师260人,占41.66%。学院还从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和著名企业聘请了300余位知名专家、教授、工程师作为兼职教师,确保了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升。 [双证教学 成果丰硕] 学院实行双证教学,要求每名学生在毕业时至少掌握一项技能,至少获取一种核心职业资格证书。在校生先后获得国家、省、市级技能大赛奖励195项。 学院不断调整专业结构,加强课程建设,改善实验实训条件,形成了适应社会需求的5大优势专业群,建设了4个省级特色专业,13门省级精品课程(含2个省级精品联合课程),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项目,1个省高等职业学校品牌专业群建设项目,6个校级特色专业,18门校级精品课程,4个校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民办本科优势特色专业1个。 学院教科研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完成咨询报告26项,师生获得国家专利34项,主持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计划项目、山东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十二五”科研规划课题等35项,院级教学改革项目56项。教师在各类刊物发表论文517篇,编写教材等39部,获各级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奖励110项。 学院注重培养的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技能,积极组队参加省内外各级别学生技能大赛,取得了骄人的成绩。近6年,我院共有299名学生在“全国大学生英语技能大赛”、“BIM设计大赛”、“山东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山东省高职高专英语口语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蓝桥杯软件设计与创业大赛”、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等51项校外各级别技能大赛中获奖,其中一等奖 37人,二等奖106人。 [多元合作 开放办学] 校企合作开通绿色就业通道:学院与济南市高新区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与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浪潮集团、润华集团、海尔集团、山东佳怡物流集团、慧与(济宁)国际软件人才及产业基地等285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在校内建立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毕业生双选会,建立终身教育服务体系,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就业创业平台。 工学结合订单培养:学院实施校企共建工程,已与浪潮集团、济南轮库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共建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开设“浪潮班”、“海尔班”、“润华班”、“佳怡物流班”、“百味堂班”、“惠普班”等近20个校企合作订单班,校企共同招生、培养和管理,共同确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实现了学校与企业的深度融合,学生毕业后优先进入订单企业就业,部分毕业生短期内成长为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校校合作提高办学水平:学院积极与泰国曼谷吞武里大学、韩国培材大学、韩国高丽大学、美国蒙哥马利奥本大学、加拿大卫生护理学院、新西兰惠灵顿理工学院、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菲律宾远东学院、台湾嘉南药理大学、台湾建国科技大学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签署了人才培养、学术交流、教师进修、学分互认等教育合作协议,为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标准和课程体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技术技能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与台湾建国科技大学、崑山科技大学、嘉南药理大学、大叶大学等4所台湾院校开展合作交流,已经选派了七批专业教师和学生赴台开展为期半年的研修学习。 [启迪智慧 滋养心田] 学生第二课堂:学院鼓励学生开展琴、棋、书、画、传统舞蹈、体育项目及健美操、瑜伽等与国学相关的高雅活动,组建了大学生艺术团、志愿者协会、国学社等社团,举办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现代名师讲坛、职业技能大赛、英语风采大赛、国学经典诵读大赛、宿舍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开展“爱心公益工程”:倡导学生参与爱心公益活动,以自身行动感恩国家、服务社区。近年来,先后有5000余名学生投身到爱心行动中,在参加全运会志愿者活动、为敬老院服务、为灾区捐款、“服务进社区”、“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爱粮节粮宣传”等各种公益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院师生共同创建温馨和谐的现代家园。 [奖助学金政策] 学院设有入学奖学金、学期奖学金及贫困生助学金等教育基金500余万元,每年为在校生提供400余个勤工俭学岗位,先后资助5000余名学生完成学业,每学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发展优秀学生入党。 根据财教[2007]90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视学生学习成绩与日常表现等评定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 根据国发[2007]13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用补助,现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4000元。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指导精神,学院设立省政府奖学金,对全日制专科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专业设置】 学院设有护理学院、医学院、电子信息学院、汽车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设有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交通运输、市场营销、物流管理、工程造价、康复治疗学、土木工程、学前教育、药学、汉语国际教育14个本科专业。设有护理、助产、临床医学、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工程造价、园林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市场营销、会计、工商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旅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27个高职专业。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证考试,护理专业毕业生可以参加护师执业资格证考试。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院纪检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按照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按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 无外语语种限制,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批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安排进行。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2.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浙江省录取原则根据浙省高考改革方案要求的规则进行。 3. 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学校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予以退档。 4.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5.进档考生美术类按专业成绩录取,其他的专业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办网站,招办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2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收费13800元/年/人;专科专业收费7800-8800元/年/人。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四条 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山东现代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我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现代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山东现代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766666 88270766 88270866 传 真:0531-88260886 学院网址:http://www.uxd.com.cn http://www.sdxdxy.cn 电子邮箱:uxd@uxd.com.cn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20288号山东现代学院 邮 编:250104 到校路线:洪家楼乘坐311路,经十路乘坐K301路或长途汽车东站乘坐章丘快客至“山东现代学院”下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