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坐落于绿色科教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学校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 艺术类专业隶属于合肥工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系,创办于1989年。学院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广告学、工业设计7个本科专业,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美术学、设计学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以及可持续建筑工程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并且有MFA(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全院有教授9名,副教授35名。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300余人,硕士研究生300余人。学院创办50年来,在教学、科研、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完成了多项重大或重点工程项目。学生在国内外设计竞赛中屡屡获奖。 艺术类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2个专业。其中环境设计又设有室内设计方向、环境景观设计方向,考生入学后前两年进行通识基础课学习,二年级末根据本人志愿并结合前两年学习成绩排名确定专业方向,按相应方向课程体系完成全部学业。艺术类专业学生毕业时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科目
注:文理兼收。2个专业测试科目相同,测试成绩通用,建议同时报考2个专业,不收兼报费。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报名条件:考生需具有一定的绘画和设计基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凡不符合国家招生规定报名条件者,不得报考。 三、报名与考试 江苏、河南、福建考生报名在指定考点进行;湖北、山东考点考生为网上报名;不设考点省份的考生可咨询所在省招办加试成绩是否有效。考生报名时应持身份证原件、艺术类报名测试证(或考生所在省市艺术联考报名登记表),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四、考点设置
考生请登录网页http://bkzs.hfut.edu.cn/查询成绩,合格名单及专业以本科招生网公示为准,并在规定时间报送所在省招办。我校不再单独发放纸质合格证。 五、录取与复查 除安徽省外,合肥工业大学只录取参加合肥工业大学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其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5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不设专业级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考试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特别说明 1.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2.安徽省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2015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3.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4.合肥工业大学将按照招生计划数的4倍左右确定考生合格名单。 七、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2901096,0551-6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6383166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sb@126.com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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