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再多照一天 有失明危险
“4日早上起床后,我们十人就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脸部刺痛和浮肿,四肢也有肿胀现象。”提起半月前的遭遇,李梅(化名)很气愤。她介绍,她们于本月3日来到位于省城浆水泉路和旅游路交口附近的大风车幼儿园实习,被安排在一间空教室打地铺睡觉,校方并未提及教室内紫外线灯的事。“住宿教室内灯的两个开关连在一起,开关上并无任何标志,灯的两边是对称的。”李梅称,她们当时并未注意到有任何异常,一直到睡前才关灯。
可是4日早上,她们脸部开始刺痛、浮肿,眼睛疼痛。午休后,有人眼睛疼痛并干涩,这些症状并未引起幼儿园的重视,4日晚,她们又睡在那间教室。前后两天晚上,她们被紫外线灯前后直射十多小时。李梅称,直到5日中午才去医院检查,医生诊断结果为眼角膜受损严重。“如果你们再多照射一天,你们之中厉害的会导致失明。”王君(化名)是视力下降最厉害的一个,她称自己左右裸眼视力原来都是1.5,紫外线照射后只有0.9。
19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该幼儿园,工作人员以领导出去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幼儿园,门卫以不知此事为由拒绝开门。20日早上,记者与七名女生赶到幼儿园。她们脸上起了大大小小的疙瘩。女生们喊门卫开门,但是我门卫不开门。王君说,事情已经发生了半个月,十个人的医药费还是学生和老师垫付的,西门叫不开,七位女生来到南门,结果同样被拒之门外。
家长怕留后遗症 希望跟幼儿园签协议
女大学生所在学院的董院长称,事情发生后学院老师带学生检查身体,并积极与幼儿园协商赔偿事宜。“由于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在具体赔偿细节上达不成一致,所以一直到现在,关于学生的赔偿问题也没有解决。”董院长称。
“当时幼儿园跟学校协商,承诺给我们支付医药费和营养费,但是到现在幼儿园并没有兑现承诺。”李梅说,当时医生诊断,脸部是化学物质反应出现的中毒现象,而且这种化学反应潜伏时间很长。“听医生说可能会有后遗症,家长是担心孩子以后身体出问题,希望幼儿园能够出面解决此事。”受害学生家长称,大多数学生的家长都在外地,半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有结果,家长们不可能天天往济南赶。受害学生表示,希望与幼儿园签署协议,以防将来身体出现问题。
山东舜启律师事务所主任孟宪强认为,家长要求幼儿园签协议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在法律上行得通,他说根据《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条款,如果学生身体出现问题,一旦证明确实是由紫外线照射引起的,那幼儿园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