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考生注意:填志愿注意12项特殊录取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01|浏览次数:
山东招办提醒考生,山东省高考有12类特殊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时要注意其要求和所在批次,以免影响录取。
1、中外合作办学或只招收有志愿考生的专业,如线上生源不足时,经征集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相应的招生计划。相关专业单设代码或投档单位。
2、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民族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3、华侨大学招收的预科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预科生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4、本科高校招收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考生时,如线上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5、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山东财经大学、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安排的走读招生计划,录取分数不得低于招生高校在我省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走读招生部分单设代码。
6、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招生。招生高校为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等,招生对象为参加2014年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考生于7月5日填报志愿,省军区负责政审、体检、面试工作。
7、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上海科技大学等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试点高校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办法按照高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8、公安高校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公安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2号)执行。
9、军队高校和国防生录取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关于做好2014年军队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14]61号)执行。
10、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招生,线上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但不得低于该校在我省对应批次最后一次征集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下80分。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需降分录取时以考生最后一次征集志愿所报志愿为准。相关专业单设投档单位。
11、飞行员分别按空军、海军、民航招收飞行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12、各类单独招生,分别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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