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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2017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报名时间
2017年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登陆学院网站www. coscoqmc.com.cn 点击浮标“2017单招报名” 进入报名在线报名页面。
二、考试时间
2017年4月16日9:00-11:00文化基础考核;11:30-16:00 专业素养面试;
三、报考条件
(1)已经报名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夏季高考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
(2)已经报名参加2017年春季高考的职业高中及中专毕业的机械、机电一体化、商贸、财经、旅游服务、信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
(3)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可申请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四、考核内容
学院单独招生考核采取“文化基础考核+专业素养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1)文化基础考核。文化基础考核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一套试卷,每门课程分值为100分。
(2)专业素养面试。专业素养面试满分100分,由专业教师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进行分组面试,时间为5-10分钟;主要了解考核考生应变能力、对所报专业的认识等情况。
五、录取选拔
(1)录取原则: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分,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在录取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确定专业。即各专业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若所报专业已满,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2)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3)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4)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收费标准:
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
(1)学 费: 5000元/每生·年(以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按省物价局规定,根据不同标准公寓,600-800元/每生·年不等。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江西路84号
  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85752305 85752012
  传真电话:0532-85752555
  微信公众号:QMC-1976 招生QQ:37691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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