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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来源:|发布时间:2017-01-01|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试评价机制和培养模式,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鲁教学字【2017】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培养需要,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适合高等职业教育相关专业学习的综合素质高、具有职业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学习,进一步优化生源质量,突出高等职业教育的特色。学校内部实行“招考分离”原则,接受纪检部门社会监督。
二、组织保证
(一)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组织领导,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
组  长:王传旭
副组长:郑立峰 
组  员: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保卫处全体人员,负责考试、录取等各项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二)纪检部门人员全程监督、指导单独招生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三)为了提高单独招生工作的执行力和公信度,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单独招生工作。
三、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7年单独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专业和计划如下:
  潍坊工商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分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专业名称计划年收费
文理春季高考类别合计
01机电一体化技术51580机电1006900
02数控技术2315机械206900
0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1035汽车506900
04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51015汽车306600
05汽车服务与营销1010  206900
06会计303060财经1206900
07经济信息管理101030财经506600
08市场营销201020商贸506600
09电子商务102020商贸506600
10建筑工程技术101020土建406900
11工程造价101020土建406900
1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101010土建306900
13计算机应用技术101020信息技术406900
14软件技术5520信息技术306900
15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510电子电工206900
16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方向)202040旅游服务8013000
17酒店管理5510烹饪206600
18老年服务与管理101020护理406600
19服装设计与工艺5510服装206600
20食品营养与检测5520化工306600
21畜牧兽医5510畜牧养殖206600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
2.已参加2017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招生报名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我院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报名,应符合单独招生的专业类别要求。
每个考生限报一所单独招生的高职院校。考生报名成功提交后须按规定在网上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费(每生110元),只报名未缴费者系统会默认报名不成功。考生因选报多所院校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而不能参加单招考核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报名时间、网址、收费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10日(每天8:00-20:00)
(二)报名网址:http://www.wfgsxy.com/zs/zs1.asp  
http://123.233.117.209/gzdz/(联通网)
http://112.53.87.7/gzdz/(移动网)
考生登录潍坊工商职业学院院招生信息网,仔细阅读单独招生报考注意事项后,根据相关要求到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信息,提交报名表。
(三)收费:2017年度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实现网上缴费功能,学院不再安排现场缴费,考生须在报名工作截止前(4月10前)完成网上缴费。考生只提交报名信息未缴费者系统自动默认报名不成功。考生一旦缴费成功不再允许修改报考信息。 
学院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高校组织的小语种等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单独招生考生报名及考试费合计110元/生。  
六、考试时间、地点、准考证领取
(一)考试时间:2017年4月16日。上午9:00-11:30进行语文、数学两科考试,下午进行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凭身份证、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准考证入场。
(二)考试地点: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领取: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于4月15日(上午8:00-11:40,下午14:00-17:30)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国际交流中心4楼420)领取准考证。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招生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考生考核的分数及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春季高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春季高考技能考试成绩优秀的优先录取;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优先录取。
  (二)录取程序
  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4月23-2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4月26日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寄发录取通知书。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山东省2017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八、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山东省2017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我院对口专业学习。
  (一)报名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4月6日前到学院报名,提交有关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
  (二)资格审核
  我院对免试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所有材料审核通过后,留存复印件并由审核院校在复印件上盖章。
九、加强组织领导
  单独招生是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招生工作多元化机制、提高高职生源质量、推动素质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高校招生自主权的具体体现。我院一定会认真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校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确保该项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十、监督机制
为保证我院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落实阳光招生政策,成立单独招生纪检检查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质询和检查,保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考生的正当权益,追究考核、录取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参加单独招生的工作人员,要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单独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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