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自主招生试点启动于2003年,目前试点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数约占试点高校招生总数的5%。高校自主招生的本意是“不拘一格降人才”,然而近年来,这项政策逐渐走样:招考信息全凭高校一家之言,部分名校提前签约“掐尖”,部分名额成为“权力招生”;甚至,中国人民大学因招生处“蔡处长”的落马而不得不叫停……种种乱象导致教育部不得不重申自主招生“六条禁令”,给自主招生“降温”。
高校自主招生能否回归本位,目前来看,并不仅仅取决于大学,更取决于管理部门能在多大程度上“放权”,换句话说,能否真正落实大学的办学自主权,能否在大学建立一套公开透明的招生运行机制,才是确保自主招生回归本位的核心所在。甚至于,也是确保我国大学能否走上一流大学的关键所在,因此,它需要的不仅仅只是简单“整顿规范”,而是需要重新厘定政府行政部门和大学之间的关系。
多年前,大教育家蔡元培曾经对大学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做过精当的论述,他说:“教育事业当完全交于教育家,保持独立的资格。大学的事务,都由大学教授作组织的教育委员会主持,大学校长,也由委员会举出。教育部,专办理高等教育会议所议决事务之有关系于中央政府者,及其他全国教育统计与报告等事,不得干涉各大学区事务。”
事实证明,只有正确界定大学和管理部门的关系,各负其责,才是确保大学自主招生和办出有特点的高等教育的关键。当然,也有人会质疑,在大学自身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下,会不会“一放就乱”,比如,人民大学出现的自主招生腐败不就是因为赋权过多而又没有监督所致吗?
实际上,人大出现的招生腐败固然与缺少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有关,但与管理部门的放权并无直接关系,甚至于,恰恰证明了赋予大学自主办学权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正如一个学走路的孩子,没有哪一位家长愚蠢到因为孩子会摔跤就一直抱着不放。同样道理,大学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不会凭空得来,只会在实践的打磨中才会日趋成熟。这其中,出现一些摔跤,从成长的角度看,不仅难免,更是必须。
自主招生走过11年,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其方向是正确的。在校正其问题的同时,既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该因此放缓整个高等教育改革的步伐,相反,它需要教育主办部门更坚决地推进教育改革,更坚决地落实大学办学自主权,这不仅关系自主招生,更关系到整个高等教育发展的前景